基層抗日民主政府搞廉政:用制度管住飲食浪費
反腐歷程
貪污和浪費是廉潔政府的死敵。早在1934年,毛澤東就指出:“應該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員明白,貪污和浪費是極大的犯罪。”
在物資匱乏、供給困難的抗戰時期,防止貪污和浪費,集中經濟力量供給抗戰,節省每一個銅板為著抗日事業,是敵后抗日民主政府供給制度的基本原則。鹽城是蘇北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心臟,1941年9月,下轄鹽城、建陽、阜寧、淮安等地的鹽阜區行政公署成立。我們從鹽阜區行政公署的兩份檔案,能夠看到當時基層抗日民主政府在財政供給上是如何構筑起嚴密的廉政防護網的。
杜絕虛報人數造成浪費
錯報或虛報人數是造成浪費的重要原因。曾任蘇中區行政公署財經處處長的范醒之,在1942年談及蘇中區浪費問題時曾說,“多報一個戰士,或多報一個雜務人員,每年就要浪費3000元,如果多報1000人,每年就要浪費300萬元。”
為了避免虛報人數造成的貪污浪費,《訓令》規定每個干部和雜務人員都編給一個號碼,“不論工作如何調動,非經本署特殊批準,不許更改,否則即領不到應領之錢物。”這個號碼一共有五位數,第一位代表的是所屬縣份,后四位是個人的特殊號碼。
對于新增人員,必須先呈報行署核準,由各縣順著原來的末號編下去;對于他縣或行署調來的人員仍保留其原來號碼,排列在各縣名冊的最后;對于調出本縣或死亡的人員,其號碼仍須按次照列,其姓名等項必須空白不填。這樣,號碼制度就實現了一號對應一人,虛報人數的空子自然就堵住了。
用制度管住飲食浪費
在接待來客和出差伙食方面,如果沒有科學的管理,很容易造成浪費。比如當時曾有這樣的情況發生,一個人出差自己付了伙食費,但是原機關的伙食費并不扣除,出差人到了其他機關吃飯,供飯的機關再報銷客飯,于是一個人出差,就變成三個人的伙食費。
針對這種情況,《訓令》規定“對于享受公糧公草待遇之來客(包括部隊指戰員在內),一律須索取飯票菜金,方得供給飯食,如來客忘帶飯票,則請其具立現金借條……如供飯機關認該項借條清算困難,財經處可負責于指定時間盡量承兌轉賬。” 在接待來客和出差伙食中嚴格推行飯票制度,在當時不僅減少了伙食中的浪費,而且樹立了公務人員廉潔奉公的良好形象。
此外,在哪里吃、吃什么也是有限定的。《聯合通令》規定,出差人員要持飯票到區以上軍政各機關吃飯,若因路途不便或離區以上軍政機關太遠,也可在就近的鄉保長處就餐。為了方便出差人員就餐,各縣要在交通要路、主要集鎮和村莊,設立抗日食堂。
沒有科學的制度,就沒有科學的管理。正如習近平總書記所強調的,“制度不在多,而在于精,在于務實管用,突出針對性和指導性。如果空洞乏力,起不到應有的作用,再多的制度也會流于形式。牛欄關貓是不行的!”鹽阜區行政公署在供給上的科學管理,源于制度上的務實管用。供給制度針對現實問題而設,隨著形勢的變化而變化,各項制度規定具體細致,都有嚴密的操作程序,編織起一張防止貪污和浪費的網。
(來源:中國紀檢監察報 作者:湯春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