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務兵退伍費一覽表-重慶義務兵退伍費一覽表
士兵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由政府安排工作,大部分為自主就業,方式不同費用結算也有不同,今天,小編幫退役士兵“算算賬”。
1.復員費
軍齡不滿10周年的,每滿1年發1.5個月基本工資(軍銜、軍齡工資,在邊遠艱苦地區服役的,計算基數包含邊遠地區津貼、高山海島津貼);軍齡不滿15周年的,每滿1年發2.5個月基本工資;軍齡不滿20周的,每滿1年發3個月基本工資;軍齡不滿1周年的部分,按年標準的1/2計發。
2.一次性退役金
按照每服役滿1年4500元的標準逐年累加,其中獲中央軍委、戰區(軍區)級單位授予榮譽稱號,或者榮獲一等功的增發15%,獲二等功的增發10%,獲三等功的增發5%。服役年限按周年計算后,剩余月數不滿6個月的按照半年計算,超過6個月不滿1年的按照1年計算。
3.安家補助費
復員到大中城市的: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0.5個月基本工資;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基本工資。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的:10周年以內的,每年發給1個月基本工資;10周年以上的,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2個月基本工資。軍齡不滿1周年的按年標準計發。
4.回鄉生產補助費
復員回農村的士官(入伍時為農業戶口),軍齡每滿1年發給1.5個月的基本工資;軍齡為1至6月的零月,減半計算。
5.醫藥生活補助費
對患有慢性病的復員士官,經軍以上機關批準,發給醫藥生活補助費,最高5000元,最低1200元。
6.住房資金
此項包含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服役期滿,按現行標準,中士約為8.2萬元,上士約為12萬元,四級軍士長約15.78萬元。需要注意的是,如在服役期間辦理了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根據《委托轉賬還款授權書》,將個人住房資金劃轉至貸款銀行,用于償還剩余貸款本息。
7.傷亡保險金
未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將個人賬戶中繳存的傷亡保險費本息退還給個人,領取過傷亡保險金的,傷亡保險費不再退還。
8.退役醫療保險金
退役后參加醫療保險的,由財務部門將個人賬戶保險金轉至安置地社會保險機構,不參加醫療保險的,將保險金退還給個人。
9.獎勵工資
符合享受獎勵工資條件的人員,計發獎勵工資,包括基本工資、基本津貼補貼和地區津貼。
10.復原差旅費
按現行因公出差標準執行。
表一. 自主就業退役士兵轉業費結算表
以上按照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測算,復員到大中城市安家補助相對較少,此處不一一計算。
由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轉業結算經費一般包括轉業費、住房資金、保險基金。一般情況下,當年滿服役期人員需等到次年4月份下達轉業命令、7月份結算,期間工資由部隊供應(轉業命令下達后取消工作性津貼)。
結算經費包括:
1.生活補助費
按本人月基本工資計算,累計不得超過16個月。
2.安家補助費
按本人月基本工資計算,軍齡在10周年以內的,發4個月工資;從第11年起,每滿1年增發0.5個月工資。
3.退役醫療保險
每月從工資中扣除,退役時一次性發給。
4.退役養老保險
轉安置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
5.差旅費
按現行因公出差標準執行。
表二. 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轉業費結算表
有關文件依據:
1、關于調整軍隊基本工資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軍后財2016〔603〕號)
2、關于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后財〔2015〕1726 號)
3、《關于軍人職業年金轉移接續有關問題的通知》(后財〔2015〕1727 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