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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原愛去年恢單前被拍到與橫濱男同游,隔4個月便和江宏杰宣布離婚,同年底傳出與橫濱男正式交往,對方更為了她離婚,因此被橫濱男的前妻指控是小三。11月1日,事情又有新的進度,橫濱男前妻向福原愛提告,并求償1100萬日幣(約合人民幣54萬元)。
根據日媒報道,橫濱男前妻8月5日向福原愛提起訴訟,根據訴狀內容,她求償1100萬日幣的賠償金,其中300萬日幣是因不忠造成的外遇精神撫慰金,500萬日幣則是離婚后的傷感撫慰金。前妻指控福原愛明明知道橫濱男已婚,仍繼續偷來暗去,邀請男方到家中,意圖搶老公。訴狀中也記錄福原愛寫給橫濱男的情書,當作婚外情的證據。橫濱男前妻控訴,本來家庭生活幸福美滿,忽然遭福原愛介入,另一半不顧從學生時代就在一起的9年情,毅然決然選擇福原愛,她所承受的精神痛苦是無法描述的。對此,福原愛的律師回應稱:“由于官司正在進行中,不方便多評論,但會在審判時澄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