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楊旭文工作室在社交平臺上公開楊旭文名譽權維權案件進展,說明顯示,被告吳某某發布不實言論,影射楊旭文在女演員任某墜亡事件中存在違法犯罪及嚴重品行不端行為。其不實言論構成侮辱、誹謗,侵犯楊旭文名譽權。法院判令該用戶依法作出公開道歉,同時賠償經濟損失。目前,該用戶已在社交賬號手寫信向楊旭文道歉。
楊旭文工作室表示,“將持續關注相關網絡平臺的動態,并視侵權行為的情節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起訴訟程序在內的各種維權措施,對此類案件今后將不再主動降低索賠金額,以提醒相關人員恪守法律底線,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環境。”
具體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