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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歌發文稱自己當爸爸了,他表示妻子不是公眾人物,為了讓孩子順利誕生,故隱而未宣。
圖源:胡歌微博截圖
胡歌出道至今整整二十年,留下了很多經典的熒幕角色。除了作品之外,胡歌的感情生活也頗受大家關注。當年拍攝《仙劍奇俠傳三》的幾位演員都陸續結婚生子,之前只有胡歌一個人還是單身,以至于這件事成了互聯網上流傳已久的娛樂熱梗:每次胡歌好朋友有喜事,胡歌都會上熱搜被網友催婚。
這一次胡歌突然爆出自己已經結婚且已經當父親了,著實令不少網友震驚,很多網友調侃胡歌這是“一步到位”了。
胡歌結婚生子后,《仙劍三》全員圓滿,令很多粉絲深感欣慰。不過也有不少人不理解,胡歌又不是以販賣“伴侶幻想”為營生的舞臺愛豆,為啥要瞞著粉絲隱婚生子呢?
明星結婚生子,不“官宣”也行
在娛樂圈中,瞞著粉絲結婚生孩子的明星并不在少數。
除了胡歌之外,最近曝光的就是張雨劍和吳倩這一對了。2021年3月,有媒體曝出吳倩帶著孩子逛商場的視頻,吳倩與張雨劍的結婚舊聞又被網友翻出來引爆輿論場。此前兩人從未正面回應“隱婚”的傳聞,但那次“吳倩帶娃出游”的新聞鬧得過于沸騰,張雨劍終于在當晚發博承認自己隱婚生子。
當然現在二人已離婚,各自安好
再早之前,臺灣男星明道曾在2020年6月被臺媒體拍到與一女子帶娃同游,一時間“明道隱婚生子”的消息甚囂塵上,后來明道經紀人向媒體證實,明道于2019年時便與其交往4年的女友登記結婚,之所以沒有在第一時間公布結婚的消息,是因為家中有喪事所以不便官宣。
明道在微博上上傳了一張兒子腳丫照,承認了自己結婚生子
之前在《爸爸去哪兒》中以慈父形象圈粉無數的吳尊,也曾是“隱婚隱育”大軍中的一員。2005年,吳尊以“飛輪海”成員身份在臺灣出道,成為當時火遍全球的男團成員,一直對外宣稱“單身”。但事實上,吳尊在2004年已在文萊與初戀林麗瑩步入婚禮殿堂。2010年大女兒出生,直到2013年,吳尊的小兒子“max”出生之后,吳尊才正式宣布已婚生子的消息。
這些“曝光才官宣,不曝光就沉默”的明星,一旦被曝出隱婚生子之后,幾乎都會引來大眾潮水般的質疑:
明星作為公眾人物,就要有公眾人物的覺悟——他們必須要以讓渡一部分隱私權,來換取公眾的關注。尤其像結婚生子這樣的大動態都應該官宣,不能一邊享受知名度帶來的高收入,一邊還強調保有隱私,這種“又當又立”的行為實在不可取。
那么問題來了,明星到底能不能向大眾隱瞞自己的婚戀生育狀態呢?
這要從“隱私權”說起。
2010 年 7 月 1 日起開始生效的《侵權責任法》中明確規定了“隱私權”,指的是“私人生活安寧與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護,不被他人非法侵擾、知悉、搜集、利用和公開的一種人格權。”隱私權作為一種具體的人格權,是自然人人格權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作為自然人的娛樂明星,也應該擁有隱私權。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個人信息是隱私權的重要內容之一,包括“姓名、性別、職業、學歷、聯系方式、婚姻狀況、收入和財產狀況、指紋、血型及病史等與個人及其家庭密切相關的信息”。因此,明星們正常的婚戀、夫妻生活與公共利益無關,屬于個人私生活的范疇,具有完全的隱秘性,也應該受到法律保護。
不過,“明星隱私權”長期在社會實踐中都處于一種曖昧和模糊的狀態,與“公眾知情權”此消彼長、含混不清。
在生活中,我們對于娛樂明星的各種隱私信息早已見怪不怪,尤其明星的各種婚戀八卦,不僅是人們茶余飯后的談資,更是娛樂媒體的流量密碼和財富密碼。但是,無論從法理和實踐角度,明星是否承認結婚生子都應該是“自愿行為”。
明星屬于“自愿型公眾人物”,必然要自愿公開自己的某個方面的信息來獲得較高的知名度和關注度。但需要指出的是,娛樂明星自愿公開的多半是某一個方面的信息,而非所有信息,而且這些信息之所以自愿公開的前提大多數是“與事業有關”。當然,對于娛樂明星自愿公開自己隱私信息的行為,法律也并不禁止,但公開的范圍與程度要取決于娛樂明星“自愿”的程度。也就是說,是否承認結婚生子都看明星本人意愿。
明星選擇隱婚除了“私生活不愿被打擾”的原因之外,其實還有更“現實”的考量。
公開感情有風險
雖然很多時候明星已經戀愛結婚甚至生子是公開的秘密,但只要正主咬定不承認,就不算數。這是因為,公開感情對明星及其伴侶的影響確實不容忽視。
首先就是,公開會影響明星另一半的生活,在對方是素人時尤其如此。
被扒出各種信息幾乎是必然的,如果粉絲和大眾持祝福態度還好,如果無法接受明星的另一半,甚至會追著罵,就算“另一半”是明星也逃不過。
最典型的例子是木村拓哉和工藤靜香。兩者同為明星,但作為“明星的偶像”木村拓哉要更火一些。改變發生在二人官宣結婚后,工藤靜香一夜之間從受歡迎的女神變成了全日本都討厭的女人,在“最討厭的女明星”榜單上,工藤靜香常年位居榜首,恐嚇信什么的簡直不要太常見。
從這個角度來說,不公開也算一種愛。
胡歌在接受金星采訪時的回答
其次就是,公開會影響明星本身的形象和事業。
比如鹿晗,在公布和關曉彤的戀情一小時內,就掉粉近30萬(后來粉絲量有所回升,且兩人感情一直很好,也吸引了不少粉絲)。
對女明星的考驗更嚴苛。尤其是結婚生子,似乎就像一道分界線,跨越這條線之前是真少女,跨越之后就變成“營銷少女感”,再想演偶像劇都得掂量掂量。(沒說女明星一定要有少女感、演偶像劇的意思!)
營銷不營銷都能被挑刺|圖源:微博截圖
嚴重點的,甚至會斷送明星的事業。比如純偶像系明星,他們是粉絲真金白銀送出道的,從誕生開始就是為了販賣幻想,戀愛結婚會打破這種幻想。
也是因此,禁止戀愛幾乎是偶像界的鐵律。韓國三大娛樂公司之一的JYP娛樂曾被爆出,會把禁止戀愛明確寫入經紀合約,其旗下的偶像團體TWICE就曾在節目上說,公司老板給他們下達過長達三年的“禁愛令”。
圖源:日本Oricon官方Twitter
而且,即使公開戀情,頻繁秀恩愛的明星也不多。
“秀恩愛,死得快”可能是一個原因,不是因為有什么玄學,而是因為秀恩愛更能吸引人們的注意力,最后分手時造成的心理落差也更大,從而加深了人們“秀恩愛,死得快”的想法。
但這不意味著完全不秀恩愛是好事,事實上,適當的秀恩愛表明你們關系更好。
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的研究者曾對異性戀大學生情侶做了調查,結果表明,在Facebook上公開戀情、曬親密照片、和伴侶密切互動的人,現實生活中的戀情也更穩固。
但對明星而言,即使和另一半感情很好,也要把握好秀恩愛的度,因為太頻繁地秀恩愛可能會讓他人不喜歡自己。
《關系科學》一書中提到過一個有意思的現象:研究者們對Facebook上的秀恩愛行為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經常秀恩愛的人并不受到他人的喜歡。因為一個人過度私人的信息,對其他人而言可能是無用的,就像八卦,偶爾聊聊或許可以“調劑”一下生活,太多就會成為負擔。
這對秀恩愛秀得很惹人喜歡
而如果像胡歌這樣,很久都沒曝出戀愛消息,突然給大家來個結婚生子,也不是不可以,就是比較驚喜(驚更多一點)。
也可能會給一些人帶來壓力。
對,說的就是彭于晏,到底啥時候才能驚喜大家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