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人電視劇全集 豪門第一繼承人全集免費觀看
電視劇《繼承人》為你揭開,不為人知的遺產繼承秘密
作為一部電視劇,《繼承人》悄然上線,本來或許可以博得一個滿堂彩起碼是“開門紅”,但無奈生不逢時,前有《人民的名義》,后有《擇天記》,腹背受敵。所以盡管上映許久,已經接近尾聲,但一直不溫不火。不過電視劇你可以不看,但是劇中關于“繼承”的法律,你還是應該有所知曉,畢竟法治社會,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識尤其是這種與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知識,重要且必要。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在我國繼承權平等,所以無論是男性還是女性都平等的享有繼承權,無論是嫁出去的閨女還是潑出去的水,當然嫁出去的閨女享有繼承權,但水沒有。
其次,當被繼承人去世以后,其遺留下來的合法財產應該如何分配?
第一種情形:如果被繼承人留有有效的遺囑,那么遺囑上面說給誰就給誰,哪怕是陌生人也不在話下,只是不能違背法律規定和公序良俗。
第二種情形:(1)被繼承人沒有訂立遺囑,那么其財產就由其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繼承,可以平分,也可以自行商議繼承的份額。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是指,被繼承人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配偶(現任)、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第一順序繼承人有幾個,那么財產就可以分成幾份。在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的情況下,哪怕只有一個,那么第二順序繼承人也無權參與繼承。
另外,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2)第一順序繼承人一個都沒有,那么就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第二順序繼承人是指被繼承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弟姐妹(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第三種情形:被繼承人既沒有留下遺囑,也沒有第一順序和第二順序繼承人,那么遺產怎么辦呢?很簡單,只要有錢不愁沒人要。沒人要,上交國家。當這種情形出現的時候,被繼承人的遺產歸國家或者集體所有。
綜上就是被繼承人遺產分配時可能出現的情形,所以如果想要明確遺產權屬,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繼承糾紛,那么每一個人都應該形成訂立遺囑的意識。人總是要死的,但訂立遺囑和死亡之間沒有必然關系。
《繼承人》最新劇情:鄭昊湯寧查找真相 鐘克明日記成關鍵證據
第43集:查找當年日記 戴波背叛鐘克明
湯立群說當初鄭昊與湯寧被人掉包的事是鄭毅堅做的,因為鄭毅堅恨鐘克明,而知情人就是薛寒志,湯立群讓鄭昊趕緊去找薛寒志。而在鄭昊離開湯立群的病房后,湯立群口中喊著她終于幫大哥湯繼業找回了孩子,而鄭昊一定會跟鐘克明斗爭到底的話后就永遠地離去了。
鄭昊與陸志強見面,陸志強說起當年的那個玉芬里的動遷案,他說被拆遷的居民不是最可憐的,最可憐的人是鄭毅堅。鄭毅堅在當初的動遷傷害案中受傷,不僅被關起來,還被吊銷了律師執照,據說是有人出賣了鄭毅堅,不過陸志強也不知道那個人到底是誰。而鐘克明一直有記日記的習慣,陸志強讓鄭昊想辦法拿到鐘克明的日記,這樣或許就會知道當年到底發生了什么事。
鄭昊與湯寧見面,提起湯立群說當年他們倆被掉包是鄭毅堅做的,鄭昊問湯寧關于對這件事的看法。湯寧問鄭昊,鄭毅堅這樣做的動機是什么,難道就因為鄭毅堅恨鐘克明,湯寧覺得不太合理。鄭昊解釋如果說當年真的是鐘克明出賣了鄭毅堅,害得鄭毅堅被吊銷了律師執照,再也不能當律師,這樣足夠讓鄭毅堅去掉包鄭昊與湯寧。湯寧指出陸志強也不能確定就是鐘克明出賣了鄭毅堅,而且當初大家都傳言是薛寒志出賣了鄭毅堅,再說鄭毅堅那么聰明的一個人,他應該把湯寧從醫院抱出來后送到窮山溝里,而不是抱進湯家,留在鐘克明身邊,湯寧覺得這樣不合理。鄭昊提起陸志強還說鐘克明有記日記的習慣,如果可以找到當年的日記,或許可以知道當年到底發生了什么事。
鄭昊問薛寒志,當年是誰又是為什么要將他與鄭昊掉包。薛寒志稱他并不知道。鄭昊指出這一切都與湯業集團的動遷案有關,他問薛寒志與鐘克明之間到底有什么過節。薛寒志向鄭昊解釋,不是他不愿意告訴鄭昊,而是鄭毅堅三番五次地叮囑他不能讓鄭昊知道當年的事情。不過薛寒志讓鄭昊去找鐘克明當年的日記,因為這個日記是一個非常關鍵的證據。
湯寧想著她若是不出生,或許這個世界就安靜了。周童告訴湯寧,當初是鄭毅堅與在醫院上班的何玉琴一起將湯寧與鄭昊掉包的。鄭毅堅掉包孩子是因為他恨出賣他的鐘克明,何玉琴是恨鐘克明拋棄了她的姐姐何雅音。但湯寧總覺得這里面還有其他的目的。鐘克明翻看了他當年寫的日記,他為了他的事業與前途選擇出賣鄭毅堅。
湯寧向何雅音打聽當年動遷案的事,何雅音指出鄭毅堅是被冤枉的,因為鄭毅堅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人。何雅音向湯寧提起,她前些天整理了鄭毅堅的遺物,發現了鄭毅堅的工作日記和私人日記。薛寒志、湯靜與戴波見面,戴波說湯立群的這個案子告的是夏云與鐘克明,他問湯靜是否想清楚了要與鐘克明作對,湯靜肯定地回答了戴波。鄭明拿來了鄭毅堅生前的日記本,鄭明與湯寧一起將日記本拿給了薛寒志。湯寧看了那些日記,結果卻發現少了87和88年這兩年的日記本。
法庭上,戴波請示審判長,這個訴訟沒有必要再進行下去了,因為原告湯立群在上個月已經去世,所以沒有原告的案子就沒有再進行下去的必要了。薛寒志反對,他解釋這個案子的原告是湯立群與湯靜,雖說湯立群已經故去,但是湯靜還在,而湯靜作為原告之一,理應將訴訟進行到底。
作為被告的鐘克明指出這個遺產繼承案是要由湯繼業的親人來提出起訴,湯靜與湯繼業沒有直接的關系,因此不能作為原告。而湯靜之所以作為原告之一是因為湯立群私底下悄悄地將她的股份轉讓給了湯靜,但是那些股份卻是他與湯立群的共同財產,沒有他的同意不能轉讓,所以湯靜不是利益關系人。薛寒志向審判長請示出示新的證人,薛寒志所說的證人是鄭昊,他相信鄭昊的出現一定會讓鐘克明陣腳大亂。
有人偷偷地將夏云現在的地址送到寧寧所的門口,湯寧與鄭昊一下就猜出這個人是戴波。鄭昊與夏云見面,夏云答應與鄭昊做親子鑒定。戴波準備好了辭職信,正準備交給鐘克明時,鐘克明來到戴波的辦公室。戴波向鐘克明承認,是他將夏云的住址告訴了鄭昊與湯寧。鐘克明指責戴波這樣的做法背叛了當事人,同時還需負法律責任,嚴重的話吊銷律師執照。戴波都知道,所以他將辭職信交給了鐘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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