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兩月負債百萬 受害者呼吁修改新婚姻法24條
2016-11-15 11:31:00 成都商報
近期,微博上有一篇名為《婚姻有風險,領證需謹慎》的文章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關注,網友講述了自己離婚后卻“被負債”百萬的經歷,痛訴新婚姻法24條,損害了她的權益。
家住福建莆田的王女士,因為一段存續不足兩年的婚姻,卻需面對高達300余萬債務連帶責任。今年6月,王女士以“被負債—泉州蘭瑾”的網名發表文章《結婚有風險,領證需謹慎》,光在新浪微博閱讀量已達600余萬。王女士發現,自己并不孤單,有一個數量龐大的群體跟她有相同的命運。
加拿大海歸董女士的經歷頗顯荒誕:王某與她結婚后瘋狂舉債,并在婚后兩個月跑路。短短兩個月的婚姻,董女士卻需為約500萬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父母在婚前購買的房屋被執行,她還成了“老賴”。
記者深入調查發現,《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二十四條(下稱“24條”)催生出一個特殊群體——他們雖已在法律上和此前的配偶結束了人身依附關系,但他們因前配偶的不當舉債而深陷債務危機。
經歷過共同的創傷,他們通過QQ群微信群全力做這樣一件事——希望法律機關重構家庭債務承擔規則,“在法律框架之下解決這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