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殺警越獄案二審 維持原判兩人死刑一人無期徒刑
2016-11-26 13:58:17 中國青年網
記者從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獲悉,7月29日,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對受社會廣泛關注的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暴動越獄案二審公開宣判,裁定駁回王大民、李海偉的上訴,維持原判,并就維持一審判處高玉倫、王大民死刑的刑事裁定,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法院經審理查明,高玉倫、王大民、李海偉均因涉嫌犯罪被羈押于黑龍江省延壽縣看守所101監室,高玉倫、王大民因面臨重刑而預謀制服看守所值班民警后越獄。二人準備了繩子、毛巾,并糾集李海偉參與,商定在民警被害人段寶仁值班時越獄。2014年9月1日晚,高玉倫向段寶仁提出欲在段值班時給家人打電話,段同意。次日4時30分許,段寶仁將高玉倫從101監室提至看守所值班室內,王大民、李海偉趁機逃出監室至值班室外伺機作案。高玉倫見王大民、李海偉已在值班室門外,便用胳膊勒住段的頸部,王大民、李海偉見狀沖進值班室內與高玉倫共同將段寶仁按倒,王大民騎在段寶仁身上用手緊捂段的嘴部,李海偉扭住段的胳膊,高玉倫用繩子捆綁段的雙腿,段寶仁掙脫,高玉倫從辦公桌抽屜內拿出手銬銬住段的雙腳,王大民、李海偉用拳頭連續擊打段的頭面部,高玉倫、王大民用毛巾用力堵壓段寶仁嘴部,致段寶仁窒息死亡。三人在民警衣柜內找到警服換上,按事先計劃逃出看守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