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銀監會23日宣布,修改后的《商業銀行流動性風險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已經中國銀監會2015年第18次主席會議通過,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改的《管理辦法》將流動性風險指標中的存貸比刪除,只包括流動性覆蓋率和流動性比例。
對此,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昨日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留下來的兩個指標對流動性的管理將更加細致,做到了資產負債兩端的全覆蓋。
民生證券銀行業研究員廖志明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存貸比取消后,流動性管理愈加重要。存貸比取消后,商業銀行雖仍受合意貸款規模限制,但由于貸款資產流動性較差,貸款占比的快速上升易引發單個銀行的流動性危機。存貸比后時代,商業銀行應該將流動性管理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做好流動性管理,防范危機的發生。
廖志明表示,在利率市場化、互聯網金融快速崛起的新形勢下,流動性監管不可或缺。2013年“錢荒”事件充分暴露了我國商業銀行流動性管理的漏洞以及流動性危機的后果。在存貸比取消、利率市場化、互聯網金融快速崛起的新形勢下,銀行業流動性管理面臨較大挑戰。加強商業銀行流動性監管對于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是不可或缺的。新修改的《管理辦法》順應形勢變化,取消存貸比監管指標,加強流動性覆蓋率與流動性比例兩個國際通行指標的監管,有助于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
“新修改的《管理辦法》對銀行業影響較小。”廖志明表示,新規要求,商業銀行的流動性比例應當不低于25%,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6月末,商業銀行整體流動性比例為46.2%,上市銀行流動性比例普遍在35%以上。此外,對于流動性覆蓋率指標,《管理辦法》還設定了數年過渡期,因此,對于銀行業沖擊較小。
中信建投銀行業分析師楊榮曾測算,存貸比監管指標取消后,若按照極端情況下存貸比升至80%計算,16家上市銀行將新增人民幣貸款約6.6萬億元。
不過,多數專家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銀行信貸難以呈現出爆發式增長。由于銀行還受到資本充足率、核心資本充足率等指標的約束,此外,結合當前宏觀經濟形勢,由于部分行業投放動力不足,有效信貸需求也未必在近期能有很大的釋放。證券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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