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拍賣規定、房子不能執行拍賣的條件
關于法院拍賣房產競買人購房資格有何規定
法拍房是法院拍賣房產的簡稱,是指當債務人無力償還債務或者無法履行按揭合約時,其名下的房產就有可能會被強制拍賣用以償還債務,其中遭到拍賣的房子就是法拍房。
網友咨詢:
關于法院拍賣房產競買人購房資格有何規定?
律師解答:
以前法院拍賣不審核購買人資格,現在法院拍賣不能隨心所欲,也要審核購房資格。人民法院組織的司法拍賣房產活動,受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約束的競買人申請參與競拍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人民法院組織司法拍賣房產活動時,發布的拍賣公告載明競買人必須具備購房資格及其相應法律后果等內容,競買人申請參與競拍的,應當承諾具備購房資格及自愿承擔法律后果。
人民法院在司法拍賣房產成交后、向買受人出具成交裁定書前,應當審核買受人提交的自其申請參與競拍到成交裁定書出具時具備購房資格的證明材料;經審核買受人不符合持續具備購房資格條件,買受人請求出具拍賣成交裁定書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
律師補充:
網絡司法拍賣是法院處置被執行人財產的強制措施,具有嚴肅性和權威性,任何參與競拍者均應當謹慎對待。在準備參與競拍前,要認真閱讀拍賣公告,實地看樣,了解拍品現狀,充分考慮個人能力,再決定理性競拍。
根據法院拍賣公告,拍賣成交確認后,因買受人在本市無購房資格的,將依法承擔悔拍等法律后果。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悔拍的,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依次用于支付拍賣產生的費用損失、彌補重新拍賣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差價、沖抵本案被執行人的債務以及與拍賣財產相關的被執行人的債務。悔拍后重新拍賣的,原買受人不得參加競買。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司法拍賣房產競買人資格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一條 人民法院組織的司法拍賣房產活動,受房產所在地限購政策約束的競買人申請參與競拍的,人民法院不予準許。
第二條 人民法院組織司法拍賣房產活動時,發布的拍賣公告載明競買人必須具備購房資格及其相應法律后果等內容,競買人申請參與競拍的,應當承諾具備購房資格及自愿承擔法律后果。
魏毅律師簡介
魏毅律師擅長并專注于刑事辯護、交通事故、勞動工傷糾紛、合同糾紛、婚姻家庭糾紛、債權債務糾紛等訴訟案件,擔任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執業多年來成功辦理各類案件多起,擔任多家企業的常年法律顧問。
唯一住房 法院如何拍賣
視頻加載中...
王先生為了支持兒子創業,抵押了唯一住房,欠下巨額債務,一家人面對法院的強制執行,選擇寧愿做老賴,也不肯配合法院把房子拍賣了。那么,拿唯一住房作為擋箭牌,法律上是不是就沒辦法了呢?你還別說,如果這事發生在過去,執行法官還真的束手無策,因為法律對于被執行人唯一住房該如何處置,沒有具體的操作細則和標準,實踐當中執行法官很難把握,所以只要被執行人名下只有一套住房的,法院都會停止執行,這也意味著,明明有財產,申請人就是拿不到。
但是這種不合理也不合法的現況,從2015年起發生了轉變,最高院在相關的司法解釋中規定了:“申請執行人按照當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積標準為被執行人及所撫養家屬提供居住房屋,或同意參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平均租金標準從該房屋的變價款中扣除五至八年租金的”,就屬于可強制執行“唯一住房”的法定特殊情形。就是說,老王家的房屋被拍賣之后,申請人同意在拍賣款中扣除一部分費用,用于保障老王一家人有地方可住的,那么,法院就可以對這套唯一住房采取強制執行措施了。那么,扣除的標準是什么呢?
1、在面積上,不是按照老王家原來的面積,而是按照當地的廉租住房的保障面積標準;
2、在租金標準上,既不是按照老王家同區域同品質的房屋租金標準,也不是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而是按照當地房屋租賃市場的平均租金標準;
3、在扣除時間上,5~8年。
經過執行法官的耐心說法后,王先生一家原本堅硬的態度有了轉變。最終王先生一家主動配合執行,搬出了這套唯一的住房,法院也把他們一家的安置費用,按照這套房子的同類租金作為參考,時間上,按法律規定的上限8年來計算。目前,這套房屋已經拍賣,拍賣款也順利到了申請人手中。我是陶淳,你身邊的法律參謀!
編輯: 陶淳
責編: 朱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