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女共有房產-父女共有房產,父親過世,如何繼承
開發商父女倆一房多賣
“張某借了我60萬元,那就是他抵押給我的樓房。”9月11日,景泰縣安春梅女士拿出一份《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指著安泰小區的幾套樓房無奈地說。2012年9月,泰安公司負責人張某與安春梅協商,借走了60萬元,期限是3個月,抵押物是這個小區的五套樓房。然而讓她沒想到的是,這五套樓房早被張某給悄悄“賣”了出去,而與安春梅借款情況類似的還有十余人。
“當時我們根本不知道這些房子已經被張某賣了,現在張某父女都判刑了,而這個小區的房子究竟屬于誰?由誰來住?都成了問題。案發后,在政府的調解下,泰安公司與部分借款人、購房戶及房屋置換戶達成了償還債務協議書及交付房屋的履行協議,已經有一部分人住了進去。但我們這兩家所有的這10套房屋,盡管有房管所出具的抵押登記證明,但和另10戶購房戶卻發生了矛盾。”無奈之下,安春梅、苗成政都先將這10套樓房上了鎖,沒想到下午時分,就有人將部分門鎖破開了。
記者隨后了解到,2009年7月1日,當時55歲的張某在蘭州市城關區注冊成立了甘肅泰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自己擔任法定代表人、公司執行董事兼經理,后因其身體不適,由其女張某某擔任公司經理。
2009年9月15日,經景泰縣發展和改革局批準,泰安公司在景泰縣一條山鎮南街209號自籌資金開發民用住宅小區,即安泰小區。在開發安泰小區過程中,張某、張某某以公司周轉資金為由,隱瞞公司支付能力、樓房出售或置換等有關重大事項,將已出售或置換的樓房作抵押向他人借款或重復出售來收取額外房款,還將土地使用權證作抵押向他人借款,騙取他人借款共計2423.06萬元,致使泰安公司最終無法償還這些借款或退還房款,造成特別嚴重的后果。
終審裁定父女都獲刑
經法院審理查明,張某除合同詐騙犯罪外,還構成虛假出資罪。2014年12月19日,景泰縣人民法院一審以合同詐騙罪判處甘肅泰安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罰金20萬元;以合同詐騙罪、虛假出資罪,數罪并罰,對被告人張某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29萬元;以合同詐騙罪并撤銷之前故意傷害罪緩刑,數罪并罰,對被告人張某某決定執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個月,并處罰金5萬元。
一審宣判后,張某父女不服,依法提出上訴。白銀市中級人民法院受理后,認為本案原判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決定不開庭審理,并最終做出了駁回上訴、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
遺留問題正在協商解決
對于安泰小區的事情,景泰縣房管所負責人稱,案發后,經一審法院審理調解,泰安公司已與部分借款人、購房戶及房屋置換戶達成了償還債務協議書及交付房屋的履行協議。安泰小區共有新建房屋180余套,目前已入駐或裝修的有120余戶,其中有一部分是房屋置換戶。目前該小區遺留問題,縣政府有關部門正在努力調解解決中。
至于房管所當時給張某辦理《在建工程抵押登記證明》一事,該負責人說,按照規定,申辦人只有出具規劃證、施工證、土地證等證明,才能辦理該證明,意即申辦人在借款沒有還清楚的情況下,所抵押房屋不能轉讓和買賣。張某在辦理該項手續時,是隱瞞了所抵押房屋已經被預售這一情況的。
為逃債被迫離婚?服刑過半,父女因房產對簿公堂
于某六旬有余,因虛開發票用于抵扣稅款,被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現在廣東省某監獄服刑。服刑過半,相關40萬元的罰金義務尚未履行完畢,2024年年初,于某的女兒于囡囡又因房產過戶,將他和前妻雙雙訴至浙江省某縣人民法院。
于囡囡不是第一次將父母訴上公堂了。5年前,出于同樣的事由,她曾提出過起訴,當時浙江省某縣人民法院已經成立合議庭,但是于囡囡未在七日內預交案件受理費,被法院裁定按撤訴處理。
骨肉親情何以反目?
2024年6月,法院開庭。適逢父親節,于囡囡母女并未露面。作為原告,于囡囡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而她的母親經法庭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未到庭參加訴訟(本案缺席審理)。
于囡囡生于1988年,系二被告的婚生女。2010年,二被告協議離婚時明確約定,“坐落于某縣的某號房產(面積近500平方米),離婚后產權歸婚生女于囡囡個人所有。該房項下信用社抵押債務系男方個人債務,離婚后該項債務由男方個人歸還”。二被告離婚后,一直未辦理前述房屋產權登記過戶手續。當原告知曉贈與內容后,多次要求二被告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手續,但房產仍登記在被告于某名下。
于某不同意將案涉房產過戶給原告。于某辯稱:1.離婚協議書是于囡囡的母親為了逃避債務逼迫我簽署的,我在縣法院、舟山某法院等有好幾個民事案件;2.農村合作信用社的50萬元債務是我一個人還的,舟山某法院的80多萬元及另一人的200萬元債務都在我一人身上,只還了部分;3.廣東省某法院的30余萬元蠶繭款未還。我認為離婚后債務我一個人承擔,離婚前的債務應當由我們兩個人承擔。
于囡囡的母親在庭前向法院提交書面答辯狀稱,離婚協議是答辯人和于某的真實意思表示,愿意配合將該房產變更登記到于囡囡名下。
離婚贈與可否撤銷?
法院經審理認為,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本案兩名被告在簽訂離婚協議時,約定將夫妻共有的房產贈與原告,意思表示真實。該贈與協議依法有效,且離婚時原告已成年,二被告應當按照原告的請求履行協議,將房屋過戶到原告名下。
法院認為,二被告在民政部門登記離婚時,離婚協議中的房產贈與條款與整個離婚協議是一個整體,雙方基于離婚事由將夫妻共同財產處分給子女的行為,可視為一種有目的的贈與行為,在雙方婚姻關系因登記離婚而解除的情況下,應認為贈與房產的目的已經實現。基于誠信原則,不能在離婚目的達到后又隨便撤銷贈與。現被告于某不同意將案涉房產過戶給原告,但又未提交充分證據證實訂立離婚協議時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故對該辯解不予采納。
2024年7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之規定,法院判決案涉房產歸原告于囡囡所有,二被告配合原告辦理過戶手續。本案受理費80元,由原告于囡囡負擔,限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履行。
對話:父親已獲減刑
于某犯罪前,曾因負債屢次被人告上法庭,連帶地,他的前妻和女兒于囡囡沒少充任被告、被執行人等多重角色。為更好地厘清事實脈絡,茲以第三方他者應答方式,虛擬對話如下:
問:一切似乎可以追溯到于家的另外一套住房。
答:是的,于家曾經另有一套房,建筑面積近170平方米。2008年4月,于家還沒散時(于某夫婦于2010年離異),20歲的于囡囡受父母委托,將該房產抵押給某銀行湖州分行,抵押借款合計近40萬元,利息為中國現行相應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上浮10%,貸款期限為二十年。2015年,銀行以三人未按約履行還款及付息義務、多次催討未果為由,訴至浙江省某縣人民法院。
問:三被告是否出庭?于囡囡需要承擔責任嗎?
答:三被告經法院合法傳喚,均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參加訴訟。未進行答辯,也未提交任何證據。法院最終對要求被告于囡囡承擔給付責任的部分不予支持,而是當庭宣判其余二被告應共同支付各項費用約34萬元,原告對案涉房產享有優先受償權。
問:該案執行是否順利?
答:2016年,法院依法拍賣了被執行人于囡囡母女所有的涉案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償債。在法院淘寶網司法拍賣網絡平臺上進行第二次公開拍賣時,買受人以最高價人民幣150多萬元競得,并已付清全部款項。
問:那些年于某涉及多起執行糾紛,具體情況是怎樣的?
答:舉例而言,2015年,一起由他人提出申請執行付款義務的執行裁定書顯示,凍結、扣劃被執行人于某銀行存款人民幣33萬余元或查封、扣押其價值為人民幣33萬余元的財產;在此之前,愛企查發布“失信被執行人”顯示,被執行人于某及前妻無正當理由拒不履行執行和解協議,應支付200余萬元人民幣。
問:于某被判刑后,罰金義務履行了多少?
答:以于某為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因犯虛開用于抵扣稅款發票罪,被廣東省某人民法院判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但沒有主動履行。法院經最高人民法院總對總查控系統及傳統查控方式進行調查,發現公司在銀行有存款,法院實際凍結金額為25萬余元。已予以扣劃,上繳國庫,但不足以履行全部罰金義務。
問:于某服刑表現怎樣?
答:于某多次獲表揚,已被減去有期徒刑三個月。
后記:富潤屋德潤身,必有余慶
古往今來,父女之間“相愛相殺”戲碼何以輪番上演?巴爾扎克借《高老頭》里被女兒拋棄的破產商高里奧之口,發出振聾發聵的一問,“金錢可以買到一切,甚至女兒!啊?我的錢到哪里去了”;莎士比亞《李爾王》中魯莽專斷的李爾,何以甫一遜位,即遭遇兩個女兒的背叛;當然也有雨果《悲慘世界》里出獄后的冉·阿讓,由感化頓悟、博愛救贖中還收養了一個女兒。毋庸諱言,在孩子的成長歷程中,父親的引導力亦正亦邪,不容小覷。
富潤屋,德潤身。在本案中,當于囡囡20歲時受父親于某委托、將房產拿去銀行抵押借款40萬元時,于某應該不會想到,有朝一日他會坐牢,為了房產,反被女兒一再訴上公堂。兜兜轉轉,父女一場,孰是孰非?以直報怨也好,骨肉親情意難平也罷,生活還在繼續。內心和靈魂經歷過極致的沖突后,仍能相信正義與良善、追光偕行認真生活者,必有余慶。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 |《法制文萃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