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界定卡;不動產證有幾種
武漢:優化購房落戶手續,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
5月6日,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七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加大對新城區支持力度。統籌推動新城區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各相關區、市直相關部門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新城區重點區域發展。2024年12月31日前,購買新城區特定商品住房項目的家庭,可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申請購房消費券用于購房。
其中還提出,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在武漢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為首套住房。
其中明確,優化購房落戶手續。家庭在武漢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暫不具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條件的,可憑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繳費憑證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個人承諾,申請提前辦理轄區購房落戶手續。
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武房發〔2024〕1號
各區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門:
為加快構建房地產發展新模式,進一步滿足居民剛性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促進武漢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平穩健康發展,結合武漢市實際,經市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大對新城區支持力度。統籌推動新城區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各相關區、市直相關部門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新城區重點區域發展。2024年12月31日前,購買新城區特定商品住房項目的家庭,可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申請購房消費券用于購房。各新城區可結合轄區實際,對于各類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進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費措施。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參照執行。
二、強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措施。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階段性調整異地貸款使用條件,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地和繳存地限制。對武房發〔2023〕8號文件中關于“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三、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在我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為首套住房。
四、調整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方式。認真落實保障性租賃住房配建要求,新供應住宅用地項目可繼續采取從土地出讓金中計提專項資金方式,異地建設或購買符合條件的存量房源用作保障性租賃住房。
五、推行“賣舊買新”交易新模式。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財政部門對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繳納的增值稅按計稅價格的1%給予補助。組織金融機構提供長期低息貸款,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收購置換購房家庭的自有住房,用于市場化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拆遷安置住房等。鼓勵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購房者三方聯動,實現舊房“先賣”、新房“優買”。各區可制定“賣舊買新”優惠措施支持置換購房家庭購買本轄區新建商品住房。
六、盤活商辦類用地和項目。對存量商辦類開發用地和在建項目,按照規定程序推進“商改租”“商改住”。合理調整商辦類房屋用水、電收費標準,房地產開發企業出售新建商辦類房屋(不包括已交付使用的存量房屋)實際作為家庭居住用途的,可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向房管部門集中申報,承擔相應改造費后可調整為民用水、電收費標準。對商辦類房屋庫存過大的區域,除有明確招商引資項目需求的,暫停新增商辦類開發用地供應。
七、優化房地產開發企業“白名單”管理。實施新建商品房預售資金差別化分級管理,根據企業信用等級實行0.6-0.8的差別化預售資金監管系數。加大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融資協調力度,對符合“白名單”條件的合規房地產項目應貸盡貸。
八、優化新建商品房項目審批服務。大力推行“拿地即開工”,試行單獨核發基坑支護和土方開挖階段施工許可證。房地產開發企業可增加申請預售許可次數,預售許可最低規模不小于棟。優化預售許可辦理流程,簡化預售方案辦理程序,實行“即報即辦即備”,加快項目上市。2024年12月31日前,對中心城區、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區開發建設的新建商品住房項目,開發投資額達到25%以上、主體結構施工形象進度達到±0,并已明確施工進度和竣工交付日期的,可申請辦理預售許可,在達到規定預售形象進度前實施全額預售資金監管。
九、優化購房落戶手續。家庭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暫不具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條件的,可憑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繳費憑證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個人承諾,申請提前辦理轄區購房落戶手續。
十、提升房屋交易服務水平。通過安居鏈公共服務平臺提供商品房銷售全流程服務,持續舉辦線上線下房交會,促進供需精準對接。全力推行“放心購”“安心購”“省心購”服務,開展“15天無理由退房”試點,確保平臺新建商品房項目“真房源、真價格、保質量、保交付”。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執行,由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負責解釋。各區可結合實際制定促進本轄區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支持政策,相關措施與本《通知》按就高不重復原則使用。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武漢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武漢市城鄉建設局
武漢市財政局
武漢市公安局
武漢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
人行湖北省分行營管部
2024年5月6日
《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答
“一、加大對新城區支持力度。統籌推動新城區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各相關區、市直相關部門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新城區重點區域發展。2024年12月31日前,購買新城區特定商品住房項目的家庭,可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申請購房消費券用于購房。各新城區可結合轄區實際,對于各類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進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費措施。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參照執行。”
問:相關區重點區域包括哪些?
答:相關區重點區域主要包括:東西湖區將軍路板塊、徑河板塊,黃陂區盤龍城板塊,江夏區大橋板塊、五里界板塊,新洲區邾城板塊、雙柳板塊,蔡甸區蔡甸街北、東、南板塊、大集板塊、奓山板塊,以及東湖高新區光谷中心城板塊、未來科技城板塊、花山板塊,經開(漢南)區沌口板塊、軍山板塊、紗帽板塊,長江新區諶家磯板塊、武湖板塊、陽邏板塊等。
問:購房消費券通過什么公共服務平臺發放?購房人如何申請領取?
答:購房消費券通過安居鏈平臺發放。2024年12月31日前,購房人可通過“安居鏈”APP的“房展會專區”申請領取5-10萬元購房消費券。
問:哪些特定項目可以使用購房消費券?
答:由相關區(新城區、東湖高新區、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的商品住房項目向安居鏈平臺提出申請,經市房管部門審核備案,可以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我市第一批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的商品住房項目共有103個(其中,東湖高新區21個、經開(漢南)區13個、長江新區14個、東西湖區15個、蔡甸區6個、江夏區10個、黃陂區22個、新洲區2個),具體項目清單可在“安居鏈”APP進行查詢。
問:購房消費券如何使用?
答:2024年12月31日前,已在“安居鏈”APP領取購房消費券的購房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在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的商品住房項目中選房。購房人完成選房并與開發企業達成認購意向后,開發企業協助購房人在線鎖定房源,核銷購房消費券,并完成網簽手續,購房消費券直接抵扣房屋總價款。
“二、強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措施。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階段性調整異地貸款使用條件,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地和繳存地限制。對武房發〔2023〕8號文件中關于“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問:“認房不認首次貸”的具體標準是什么?
答:為加大公積金對通過房屋置換的方式改善住房條件的支持力度,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即僅使用一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時,執行我市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但對于在我市存在兩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人家庭,不予貸款。
問:公積金異地貸款使用條件是什么?該政策有效期多長?
答:2025年4月30日(含)前,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范圍擴大至全國各城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須武漢市戶籍的限制條件。
“三、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在我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為首套住房。”
問:掛牌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再購房享受商貸首套貸政策具體怎么辦理?
答:對于在我市僅有一套住房的家庭,2024年5月6日起在“武漢市二手房交易服務網”辦理掛牌出售手續后再購房的,購房人辦理銀行商業貸款時,應委托商業銀行向武漢市房產信息中心申請家庭住房套數認定。需按照要求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身份信息、已辦理新建商品房預簽約信息備案的合同編號或所購二手房屋的不動產權證號(房屋所有權證號)等信息,提交購房人的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影像件資料,并向商業銀行申報掛牌出售房屋信息等。武漢市房產信息中心按照貸款銀行提交的申請,查詢購房人家庭住房情況,并向貸款銀行反饋《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認定結果通知單》。貸款銀行根據房管部門的反饋結果進行貸款審核。
“五、推行“賣舊買新”交易新模式。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財政部門對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繳納的增值稅按計稅價格的1%給予補助。”
問:怎么申請換購住房的增值稅補助?
答:換購住房的增值稅補助按照“先繳后補”原則發放。符合換購住房增值稅補助優惠政策的購房人繳納增值稅(5%)后,可于2024年5月6日起,登錄“武漢住保房管辦事服務”微信小程序申請增值稅補助,按要求上傳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已繳納的增值稅發票、購房人本人銀行卡等資料影像件。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按照已繳納的增值稅計稅價格的1%將補助資金發放至購房人的銀行卡。
“九、優化購房落戶手續。家庭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暫不具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條件的,可憑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繳費憑證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個人承諾,申請提前辦理轄區購房落戶手續。”
問:該項政策什么時候實施?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目前,公安部門正在會同房管部門研究制定該項政策的實施細則、收件資料標準,預計將于5月份內實施。
(本文來自第一財經)
重慶房地產新政:“首套房”認定按區縣劃分,取消新購住房“兩年限售”
9月1日,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出臺了《關于調整優化房地產交易政策的通知》,共5條,包括調整新購住房再交易管理、優化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支持住房“以舊換新”、加快存量商品房去化和加大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力度。
相比之前的購房政策,《通知》有哪些重點和變化?重慶市住房城鄉建委相關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這位負責人表示,《通知》主要有兩個變化:一是調整住房“兩年限售”政策,二是“首套房”認定按區(縣)劃分。
調整住房“兩年限售”政策
《通知》顯示,自2024年9月1日起,在重慶市中心城區新購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后即可上市交易。
這位負責人表示,在此之前,重慶已兩次調整新購住房的再交易管理政策,隨著新政實施,重慶取消了新購住房“兩年限售”政策。值得關注的是,這一政策“管后不管前”,在《通知》下發前完成住房交易的,仍按照當時的政策執行。
原政策包括:2023年9月1日以前進行交易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在辦理不動產權證滿兩年后才能上市交易。2023年9月1日至本通知印發前購買的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買賣合同備案滿兩年且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可上市交易;其中,2024年5月20日后購買的商品房現房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即可上市交易。
通過幾組案例,我們可以更好地對不同階段的政策進行理解。
例1:張先生于2024年9月20日(本通知下發之日后)在中心城區某區購買了一套住房(商品住房或二手住房),并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則這套住房不再納入限售范圍,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可上市交易。
例2:王先生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心城區某區購買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期房),并于當日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則這套房屋在限售范圍,自2026年6月20日起且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可上市交易。
例3:李先生于2024年6月20日在中心城區某區購買了一套新建商品住房(現房),并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則這套住房不在限售范圍,取得不動產權證后可上市交易。
例4:趙先生于本通知下發之日前在中心城區某區購買了一套二手住房,并于同日完成房屋買賣合同備案,則這套住房在限售范圍。如,2022年10月20日購買且完成房屋買賣合同備案,11月20日辦理不動產權證,則自2024年11月20日起可上市交易。如,2023年10月20日購買且完成房屋買賣合同備案,11月20日辦理不動產權證,則自2025年10月20日起可上市交易。
“首套房”認定按區(縣)劃分
簡單來說就是,“首套房”認定按區(縣)劃分。而在此之前,重慶中心城區的住房套數統一認定,其他區(縣)各自認定。
這位負責人表示,認定為首套房后,這套房在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
為便于市民理解,我們還是用案例進行分析。
例1:王先生家庭在重慶市某區(縣)有住房一套,現因職住平衡需要,擬在另一區(縣)(家庭無住房)新購商品住房一套,則其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
例2:李先生家庭在重慶市某區(縣)有一套住房,現因改善需求,擬在同一區(縣)新購商品住房一套,若李先生家庭不屬于多孩家庭,則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房;若李先生家庭屬于多孩家庭,則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
自有住房出租后,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通知》指出,居民將重慶市內自有存量住房盤活用作租賃住房,且取得租賃合同備案證明的,在重慶市內購買住房時,已出租的住房可不納入家庭住房套數計算。
也就是說,居民出租的房子,取得相關證明后,可以按照實際出租的套數進行核減,各商業銀行憑住房套數認定證明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享受相關優惠政策。值得注意的是,住房公積金貸款、涉稅套數認定和住房存量貸款利率調整等不適用本條政策。
例1:王先生家庭在重慶市某兩個區(縣)各有一套住房,均盤活用作了租賃住房且取得了租賃合同備案證明,其再次在重慶市內購買住房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
例2:李先生家庭在重慶市沙坪壩區的兩套住房已盤活用作了租賃住房且取得了租賃合同備案證明,另一套在江北區自住,其擬在江北區再次購買1套改善性住房,若李先生家庭不屬于多孩家庭,則申請個人住房商業貸款時認定為第二套房;若李先生家庭屬于多孩家庭,則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
例3:趙先生家庭在重慶市九龍坡區的兩套住房已盤活用作了租賃住房且取得了租賃合同備案證明,另一套在渝北區用于自住。其擬在九龍坡區再購買一套改善性住房,則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時可享受首套房貸款政策。
真金白銀支持住房“以舊換新”
對2023年9月1日以來出售重慶市內自有住房,并于2024年9月1日—12月31日在中心城區購買商品住房(以網簽備案時間為準)且完成契稅繳納的,由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結合自身實際情況,給予每套新購住房不低于總房款0.5%的補貼,鼓勵各區政府(管委會)加大補貼力度。
對符合渝房市辦〔2024〕2號要求,并于2024年5月20日—8月31日在中心城區新購商品住房的,由房屋所在區政府(管委會)按照新購住房總房款的0.5%予以補貼。
例1:王先生于2023年10月1日出售了重慶市內(中心城區或遠郊區縣)自有住房一套,并于2024年9月20日在中心城區購買了新建商品住房一套并完成契稅繳納,則王先生可享受房屋所在區政府(管委會)給予的不低于新購住房總房款0.5%的補貼〔具體標準以各區政府(管委會)公布為準〕。
例2:王先生參與重慶市“換新購”購房活動,并于2024年8月1日在中心城區新購商品住房一套,則王先生可享受房屋所在區政府(管委會)給予的新購住房總房款0.5%的補貼。
目前,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正抓緊明確補貼標準,制定實施細則,具體補貼標準和辦理流程以各區政府(管委會)公布為準。中心城區各區政府(管委會)購房補貼咨詢電話:渝中區023-63848127,大渡口區023-68950770,江北區15213228550,沙坪壩區023-65155617,九龍坡區023-68036877,南岸區023-62988256,北碚區023-68861753,渝北區023-67808408,巴南區023-66232970,兩江新區023-63084029、023-67007587(保稅港區),高新區023-68820138。
進一步支持租賃住房群體
進一步完善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支持政策體系,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實施意見》(渝府辦發〔2020〕72號)明確的租住權利等規定,逐步使租購住房群體享有同等公共服務權利。
支持靈活就業人員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租房租金,每年可提取一次,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繳存人選擇按月或自由方式繳存的,租房提取后不影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資格。
來源:上游新聞記者 陳竹
哪些特定項目可以使用購房消費券?武漢官方解答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5月6日電 武漢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發布《關于進一步優化完善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政策解答。
“一、加大對新城區支持力度。統籌推動新城區城市基礎配套設施建設,各相關區、市直相關部門集中優質教育、醫療等公共配套資源支持新城區重點區域發展。2024年12月31日前,購買新城區特定商品住房項目的家庭,可通過公共服務平臺申請購房消費券用于購房。各新城區可結合轄區實際,對于各類人才、多子女家庭、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購房,進一步制定支持住房消費措施。東湖高新區、武漢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參照執行。”
問:相關區重點區域包括哪些?
答:相關區重點區域主要包括:東西湖區將軍路板塊、徑河板塊,黃陂區盤龍城板塊,江夏區大橋板塊、五里界板塊,新洲區邾城板塊、雙柳板塊,蔡甸區蔡甸街北、東、南板塊、大集板塊、奓山板塊,以及東湖高新區光谷中心城板塊、未來科技城板塊、花山板塊,經開(漢南)區沌口板塊、軍山板塊、紗帽板塊,長江新區諶家磯板塊、武湖板塊、陽邏板塊等。
問:購房消費券通過什么公共服務平臺發放?購房人如何申請領取?
答:購房消費券通過安居鏈平臺發放。2024年12月31日前,購房人可通過“安居鏈”APP的“房展會專區”申請領取5-10萬元購房消費券。
問:哪些特定項目可以使用購房消費券?
答:由相關區(新城區、東湖高新區、經開(漢南)區、長江新區)的商品住房項目向安居鏈平臺提出申請,經市房管部門審核備案,可以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我市第一批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的商品住房項目共有103個(其中,東湖高新區21個、經開(漢南)區13個、長江新區14個、東西湖區15個、蔡甸區6個、江夏區10個、黃陂區22個、新洲區2個),具體項目清單可在“安居鏈”APP進行查詢。
問:購房消費券如何使用?
答:2024年12月31日前,已在“安居鏈”APP領取購房消費券的購房人,可通過線上或線下在參與使用購房消費券的商品住房項目中選房。購房人完成選房并與開發企業達成認購意向后,開發企業協助購房人在線鎖定房源,核銷購房消費券,并完成網簽手續,購房消費券直接抵扣房屋總價款。
“二、強化住房公積金貸款措施。優化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階段性調整異地貸款使用條件,取消住房公積金貸款戶籍地和繳存地限制。對武房發〔2023〕8號文件中關于“階段性調整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政策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問:“認房不認首次貸”的具體標準是什么?
答:為加大公積金對通過房屋置換的方式改善住房條件的支持力度,實行“認房不認首次貸”,即僅使用一次公積金貸款的繳存人家庭,名下在本市無住房,再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住房時,執行我市首套房公積金貸款政策。但對于在我市存在兩次及以上公積金貸款記錄的繳存人家庭,不予貸款。
問:公積金異地貸款使用條件是什么?該政策有效期多長?
答:2025年4月30日(含)前,公積金異地貸款對象范圍擴大至全國各城市公積金繳存職工,取消借款人(含配偶)須武漢市戶籍的限制條件。
“三、調整家庭首套住房貸款套數認定標準。在我市僅有一套住房且正掛牌出售的家庭,辦理新購一套個人商業性住房貸款時認定為首套住房。”
問:掛牌出售家庭唯一住房再購房享受商貸首套貸政策具體怎么辦理?
答:對于在我市僅有一套住房的家庭,2024年5月6日起在“武漢市二手房交易服務網”辦理掛牌出售手續后再購房的,購房人辦理銀行商業貸款時,應委托商業銀行向武漢市房產信息中心申請家庭住房套數認定。需按照要求填寫購房人及家庭成員身份信息、已辦理新建商品房預簽約信息備案的合同編號或所購二手房屋的不動產權證號(房屋所有權證號)等信息,提交購房人的身份證、授權委托書等影像件資料,并向商業銀行申報掛牌出售房屋信息等。武漢市房產信息中心按照貸款銀行提交的申請,查詢購房人家庭住房情況,并向貸款銀行反饋《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認定結果通知單》。貸款銀行根據房管部門的反饋結果進行貸款審核。
“五、推行“賣舊買新”交易新模式。2024年12月31日前,對出售自有住房并在6個月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或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后12個月內出售原自有住房的家庭,由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區財政部門對其出售原自有住房已繳納的增值稅按計稅價格的1%給予補助。”
問:怎么申請換購住房的增值稅補助?
答:換購住房的增值稅補助按照“先繳后補”原則發放。符合換購住房增值稅補助優惠政策的購房人繳納增值稅(5%)后,可于2024年5月6日起,登錄“武漢住保房管辦事服務”微信小程序申請增值稅補助,按要求上傳新建商品房網簽備案合同、已繳納的增值稅發票、購房人本人銀行卡等資料影像件。自申請之日起30日內,按照已繳納的增值稅計稅價格的1%將補助資金發放至購房人的銀行卡。
“九、優化購房落戶手續。家庭在我市購買新建商品住房,暫不具備辦理房屋所有權證(不動產證)條件的,可憑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及繳費憑證等合法穩定住所證明材料、個人承諾,申請提前辦理轄區購房落戶手續。”
問:該項政策什么時候實施?需要提交哪些資料?
答:目前,公安部門正在會同房管部門研究制定該項政策的實施細則、收件資料標準,預計將于5月份內實施。(中新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