淑江房產、淑江房產商鋪網上查詢
踩了椒江幾個當下比較熱門的樓盤,說說這些樓盤的情況
臺州19樓網友發帖
第一個盤就是萬科心海上城,目前比較火熱的1個盤,網傳價格在2萬上,也有在傳2.2萬,這個盤目前論壇里信息已經很詳實,謹在此探討一下看法。如果真的2萬+,以后怕升值空間有限,算上資金成本的話,交房2年多,除非交房后五年內那邊房價上到3萬,才有可能回本。
第二個盤是未來悅,位置在萬科城的西邊,可能到下半年開盤了,陽光城的,現在沙盤都還沒出來,所以不太好說,有點靠近路橋了。
第三個盤是榮安金城華府,位置在金域華府西邊,華景的背面,一期開盤均價可能1萬八了,旁邊有廟,再北邊就是兩個大盤碧桂園跟綠地,綠地馬上就開下一期,均價在1萬7多。感覺城西的利好已經見頂,而且一江兩岸的餅畫的太大,未來不好說。
第四個盤是海倫堡玖玥府,在當角橋村的西邊,隔了一條馬路,離萬達兩三公里,歐尚一兩公里,銷售都是男的,沒有漂亮小姐姐,有幼兒園,銷售說學區是雙白云,但是看了論壇里面其他的貼子,感覺有點不可信,而且那塊地方基本已經成型,未來應該不會有什么大的變化了吧。價格有說1萬5均價,也有說1萬6。
第五個盤是天瀾青春,方遠藏著掖著沒賣的那個樓,說還剩下一些沒賣,價格大概1萬4左右,麥德龍的斜對角,小區很小,就4棟樓,沒有啥配套,現房,幾百塊的裝修標準交付。
第六個盤是金地中城廣場,感覺2期明顯蓄客不足,二期接近300多套,認籌了一個月才500不到,價格開的很高,而且整個樓盤很密集,低樓層采光就不用想了,目前城東幾個盤主打的概念就是醫院,綜合體,但是金地這個綜合體能不能整起來也不好說,其實就是上下兩層的商鋪,能帶來多少客流?
第七個是方遠的天辰譽府,還是方遠的老套路,就說要找關系,對這個盤沒多大了解,聽銷售說要找關系,就沒多大興趣了,而且價格據說也要1萬五六了。
椒江拆遷補償和房票安置新政!11月11日起施行(附房票安置單價)
房屋征收補償和房票安置
新政策即將施行
近日(10月15日),椒江區人民政府網對外公布《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州市椒江區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臺州市椒江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臺州市椒江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的通知》。兩個新政策,將于2024年11月11日起施行。一起來了解下~
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
臺州市椒江區房屋征收房票安置
實施辦法(試行)
一、總則
(一)為進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拓寬房屋征收與補償安置渠道,根據《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臺州市區房屋征收市場化安置實施意見》(臺政發〔2016〕34號)、《臺州市椒江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椒政辦發〔2024〕39號)、《關于推進臺州市椒江區農民住宅公寓化建設的補充意見》(椒政發〔2015〕66號)等規定,結合實際,制訂本實施辦法。
(二)本實施辦法所稱的房票,是指在本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房屋和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時,由征收人出具給被征收人用于購置商品房的記名憑證,憑證中載明的房票安置補償金額為房票票面價值。房票安置是指被征收人通過使用房票購置商品房來解決安置的方式。
(三)本實施辦法適用于本區范圍內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和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集體土地上住宅用房征收補償安置工作。
(四)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全區房票監督管理、政策解釋、房源保障、房地產開發企業日常管理等相關工作;房屋征收實施單位負責房屋征收實施項目的房票發放、拆分、指定使用、結算等工作;房屋征收出資單位負責房票資金保障等工作;區發改局、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自然資源和規劃分局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相互配合、保障房票安置工作依法順利開展。
二、房票安置程序及房票價值構成
(一)被征收人選擇房票安置的,在規定期限內簽訂房票安置協議并按期騰房后,由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出具房票。
(二)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立房票安置樓盤目錄庫(以下簡稱樓盤庫)并實行動態調整。樓盤庫為現房和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的期房。
(三)房票可用于購買樓盤庫中的住宅用房、商業用房、辦公用房,也可以用于購買政府(含區級國有平臺企業)提供的住宅用房、商業用房、辦公用房。房票時限自房票出具之日開始計算,使用期限為五年。房票實行實名制,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買受人必須與房票記載人或房票指定使用人一致。
(四)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商業用房、辦公用房房票價值包括下列內容:
1、被征收房屋基礎補償金;
2、貨幣補償獎勵;
3、房票補貼。
被征收人未在規定時間內與房屋征收實施單位簽訂房屋征收補償協議,或者未按期騰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不得享受房票補貼。
(五)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被征收房屋基礎補償金,具體包括下列款項:
1.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
2.室內裝修補償費;
3.搬遷費;
4.十二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
5.按時簽騰獎勵。
(六)國有土地上商業用房、辦公用房被征收房屋基礎補償金,具體包括下列款項:
1.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
2.室內裝修補償費;
3.搬遷費;
4.停產停業補助費;
5.按時簽騰獎勵。
(七)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貨幣補償獎勵標準分三類情形:
1.立地平房獎勵為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5%;
2.立地二層房屋獎勵為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0%;
3.立地三層<含三層>以上房屋及單元式住宅獎勵為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5%。
國有土地上商業用房、辦公用房貨幣補償獎勵標準為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10%。
(八)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房票補貼,為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20%的補貼金額。
國有土地上商業用房、辦公用房房票補貼,為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2%的補貼金額。
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被征收人按期簽約并按期騰空交付被征收房屋的,在房票開具后180日內使用房票的,可另行享受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8%的購房獎勵;房票開具后第181日至第360日內使用的,另行享受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5%的購房獎勵。
(九)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實施房票安置的,根據“符合審批條件的一間宅基地置換一套公寓式住宅”的原則,按每套130平方米加一個小型汽車停車位計算,實行“一戶一計算”發放房票。
集體土地征收的房票價值=安置單價×130平方米+車位補助+房票補貼,車位補助9萬元/個,物業專項維修基金包含在房票總價內。
房票補貼=(安置單價×130平方米+車位補助)×2%。
集體土地房票安置單價詳見附件1,安置單價根據市場實際進行動態調整。
(十)對選擇房票安置的住宅用房被征收人從房票出具之日起一次性給予十二個月臨時安置補助費。
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征收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按照《臺州市椒江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椒政辦發〔2024〕39號)有關規定執行。
集體土地上住宅用房征收的臨時安置補助費補償標準按照《臺州市椒江區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實施辦法(試行)》(椒政辦發〔2017〕46號)有關規定執行。
三、房票拆分及指定轉讓
(一)被征收人可以根據使用需要在房票有效期限內申請拆分房票金額。拆分后的房票每張票面金額不得小于50萬元,拆分后的多張房票可以在多個商品房開發項目購房,但同一張房票不得在多個商品房開發項目購房。拆分后的房票購房獎勵有效期、使用期限與拆分前一致,不重新計算有效期限,房屋征收實施單位收回原發放的房票。房票拆分使用的,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購房獎勵按拆分后票面金額比例分配。
集體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已有產權住宅用房的,在保障其自身基本住房需求后,允許拆分房票。
(二)被征收人需指定使用人的,應當在房票出具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且只能指定1次。被征收人在房票票面總金額內指定使用人。指定使用人由被征收人指定,指定使用人不得再次指定他人。
集體土地上房屋被征收人已有產權住宅用房的,在保障其自身基本住房需求后,允許指定使用人。
(三)同一被征收人持有未經指定使用的多張房票,可以合并使用購買同一套商品房。
被征收人與其配偶、子女或父母持有未經指定使用的多張房票,可以合并使用購買同一套商品房。
經指定使用的房票,一張房票只能購買一套商品房。
四、房票結算
(一)被征收人須用房票實名購買商品房,當購買價值超過房票價值,其超出部分由被征收人與商品房開發企業自行結算。
被征收人購房總價小于房票價值,房票剩余價值不予兌現。
國有土地上住宅用房征收的被征收人逾期未使用房票的不得享受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20%的房票補貼,扣除房票補貼后,房票可繼續使用。
國有土地上商業用房、辦公用房征收的被征收人逾期未使用房票的,不得享受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2%的房票補貼,扣除房票補貼后,房票可繼續使用。
集體土地上住宅用房被征收人逾期未使用房票的不得享受房票補貼,扣除房票補貼后,房票可繼續使用。
(二)商品房開發企業與被征收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后,商品房開發企業憑被征收人提供的房票、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和開具的銷售發票等相關資料,與征收實施單位結算。結算完畢時,由征收實施單位收回房票。
(三)征收實施單位審查經備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購房發票等資料,符合購房獎勵條件的,購房獎勵金額納入商品房結算金額,由征收實施單位與商品房開發企業一并結算,不再兌現給房票記載人或房票指定使用人。
(四)列入樓盤庫的商品房開發企業,須和征收實施單位簽訂房票安置結算協議,按照合同約定時間交付房屋。商品房開發企業不得對列入樓盤庫的商品房隨意漲價和捂盤,不限制購買套數、不限制購買面積。
(五)被征收人購買期房的,在簽訂購房合同后,征收實施單位向商品房開發企業支付房票價值50%的款項,商品房結頂后支付房票價值45%的款項,商品房交付使用并開具正式發票,再支付房票價值5%的款項。
被征收人購買現房的,在簽訂購房合同后,征收實施單位向商品房開發企業支付房票價值95%的款項,商品房交付使用并開具正式發票,再支付房票價值5%的款項。
房票開具之日起180日內購買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支付尾款時與商品房開發企業同期結算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8%的購房獎勵;房票開具之日后第181日至第360日內購買的房屋,征收實施單位在支付尾款時與商品房開發企業同期結算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5%的購房獎勵。
五、其他事項
(一)憑房票購買的預售商品房,由住建部門直接予以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
(二)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實施房票安置的,通過房票安置節約的土地由自然資源部門會同各有關街道辦事處進行核減,其核減的安置用地不享受征地補償相關政策。
六、附則
(一)本辦法施行前已發布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決定的區塊按照《臺州市椒江區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椒政辦發〔2023〕66號)執行。集體土地上房屋確需房票安置的,由項目實施單位報區人民政府審批通過后,可參照本辦法施行。
(二)本辦法自2024年11月11日起施行。《臺州市椒江區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辦法(試行)》(椒政辦發〔2023〕66號)同時廢止。
附件:1.椒江區集體土地房票安置單價表
2.臺州市椒江區集體土地房票安置單價范圍圖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