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夫妻房產-夫妻房產過戶新規定
美國有一對夫妻酷愛旅游,花30萬美元買了一棟“會動的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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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否想過擁有一種“說走就走”的生活?不用拖著沉重的行李箱
,不用忍受舟車勞頓,隨時可以背起行囊,奔赴詩和遠方,這聽起來像是天方夜譚,但對于美國一對名叫蒂姆和珍妮弗的夫妻來說,這卻是他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他們將“家”搬到了路上,過上了令人艷羨的“移動生活”蒂姆和珍妮弗是一對旅行愛好者,他們對世界充滿好奇,渴望探索每一個未知的角落,每年,他們都會安排固定的時間前往加拿大度假,感受那里獨特的自然風光和人文氣息,頻繁的旅行也給他們帶來了不少困擾,打包行李、預訂酒店、規劃路線,這些瑣碎的事情消耗了他們大量的精力和時間
一次偶然的機會,蒂姆和珍妮弗萌生了一個大膽的想法:既然我們如此熱愛旅行,為什么不把“家”搬到我們想去的地方呢?這個想法如同夜空中的一道閃電,瞬間點燃了他們心中的激情
他們開始認真思考這個計劃的可行性,經過一番調查研究,他們發現“移動房屋”的概念早已在歐美國家流行起來,這些房屋通常建造在可移動的底盤上,可以通過卡車或拖車進行運輸,方便人們隨時遷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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蒂姆和珍妮弗對“移動房屋”的概念一見傾心
,他們決定將這個夢想照進現實,他們開始在網上瀏覽各種類型的移動房屋,希望能找到符合他們需求的“理想家園”在浩如煙海的房源信息中,一棟位于西雅圖的別墅吸引了他們的目光,這棟別墅擁有兩層樓,外觀簡潔優雅,充滿了現代氣息,更重要的是,它采用了模塊化設計,可以方便地拆卸和組裝,非常適合移動運輸
蒂姆和珍妮弗迫不及待地聯系了房主,并驅車前往西雅圖實地考察,當他們親眼看到這棟別墅時,心中的激動之情溢于言表,別墅內部裝修精美,家具齊全,完全滿足他們對舒適生活的需求
房主是一位和藹可親的老先生,他熱情地向蒂姆和珍妮弗介紹了這棟別墅的設計理念和建造過程,原來,老先生是一位退休的建筑師,他一直夢想著擁有一棟可以隨心所欲移動的房子
為了實現這個夢想,他花費了數年時間,潛心研究移動房屋的建造技術,最終,他成功打造了這棟集美觀、舒適、便捷于一體的“移動別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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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先生的講述深深地打動了蒂姆和珍妮弗
,他們更加堅定了購買這棟別墅的決心,經過一番友好的協商,雙方最終以30萬美元的價格達成交易買下別墅后
,蒂姆和珍妮弗開始著手準備“搬家”事宜,他們聯系了一家專業的房屋搬運公司,負責將別墅從西雅圖運往他們在加拿大溫哥華購買的一塊土地上搬運過程比他們想象中更加復雜和精密
,工人們需要對別墅進行加固處理,確保它能夠承受長途運輸的顛簸,然后,他們將別墅底部的支撐結構與特制的拖車底盤連接,并將房屋固定在拖車上一切準備就緒后,一輛重型卡車緩緩駛來,將拖車和別墅一起拖離地面,蒂姆和珍妮弗開著他們的汽車,一路護送著他們的“移動家園”,踏上了前往加拿大的旅程
一路上,他們欣賞著沿途的風景,感受著微風拂面的愜意,他們不再是匆匆忙忙的過客,而是可以駐足停留的旅人,他們可以隨時停下來,在路邊野餐,在湖邊垂釣,在森林里漫步,盡情享受大自然的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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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幾天的長途跋涉
,他們終于抵達了目的地,在工人們的幫助下,別墅被穩穩地安置在預先準備好的地基上,連接水電、網絡等設施后,這棟“會動的別墅”就變成了他們在加拿大的溫馨家園從此以后,蒂姆和珍妮弗過上了他們夢寐以求的“移動生活”,每當他們厭倦了城市的喧囂,就會帶著他們的“家”,去往寧靜的鄉村,去往廣闊的草原,去往雄偉的山川,去往任何他們想去的地方
他們的故事在社交媒體上引起了廣泛關注
,許多網友紛紛留言,表達對他們生活方式的羨慕和向往,有人說:“這才是真正的自由,想去哪里就去哪里,不用被房子束縛”也有人說:“我也想擁有這樣一棟‘會動的別墅,帶著它環游世界,看遍世間美景”
蒂姆和珍妮弗的故事,讓我們看到了另一種生活方式的可能性,在傳統的觀念里,房子是固定不動的,它代表著穩定和歸屬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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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的發展和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追求更加自由、靈活的生活方式,“移動房屋”的概念應運而生,它打破了傳統房屋的束縛,為人們提供了更多選擇的可能性也許,在不久的將來,“移動生活”將不再是一種新鮮事物,而會成為一種普遍的生活方式,到那時,我們每個人都能夠像蒂姆和珍妮弗一樣,帶著我們的“家”,自由自在地穿梭于城市與鄉村之間,山川與湖海之間,盡情享受生活的美好
你是否也向往這樣的生活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分享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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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產權在美國如何分配?為你揭秘四種方式!
近期,一位王姓讀者在加州購置房產時,被房產經紀人詢問夫婦二人希望以何種方式擁有房產:聯合共有或是按份共有。他們對此感到困惑,經紀人亦無法詳細解釋二者的區別。因為夫婦二人曾聽聞聯合共有的說法,于是選擇了這種方式。
那么,這兩種方式究竟有何差異?夫妻擁有產權的最佳方式又是哪一種呢?這是一個常被提及且頗具價值的問題。
許多夫婦對夫妻擁有產權的方式知之甚少,他們會好奇地詢問:夫妻擁有產權的方式有哪幾種?它們之間有何區別?哪一種方式更適合我們呢?本文將為您詳細解析關于夫妻擁有產權的方式、區別及各自的優勢。
?1. 聯合共有(Joint Tenancy)
首先介紹聯合共有,全稱留存者取得權的聯合共有財產。只要財產有一個以上所有者,即可采用這種產權方式。聯合共有人共同擁有這份完整財產的不可分割權益。當聯合共有人一方離世,健在的另一方將自動繼承已故配偶的財產份額,從而避免遺產認證(至少在最后一個聯合共有人離世前)。遺囑和信托無法控制聯合共有人離世時財產的去向,因此聯合共有有時被認為是一種便捷的遺產規劃方案。由于本文僅討論夫妻關系,所以當夫妻一方離世時,不會征收財產稅。這種財產基本原則會按照公平市價原則適用于已故配偶所有的一半財產,并可減少健在配偶出售財產的資本利得稅。聯合共有是夫妻擁有產權的最常見方式,但可能并非最佳方式。
?2. 按份共有(Community Property)
按份共有產權僅允許在實施共同財產原則的州(如加州)適用。與聯合共有相似,按份共有人共同擁有一份完整財產的不可分割權益。當一方配偶離世,健在的另一方將自動繼承全部財產,從而免于遺產認證。按份共有產權的財產不受遺囑或信托影響。按份共有有利于減少資本利得稅,即整份財產(而非僅已故配偶所有的一半財產)在配偶離世時的資本利得稅受益會上升一個等級。并且,當健在配偶繼續擁有這份財產直至其離世,資本利得稅受益會上升兩個等級。此外,不會在第一方配偶離世時征收財產稅。
?3. 分權共有(Tenants in Common)
分權共有是夫妻擁有產權的另一種方式。除非有特殊規定,否則分權共有默認為夫妻共同擁有產權的方式。在分權共有財產的情況下,每一個分權共有人擁有這份財產的特定份額,無需平等份額。分權共有人一方離世,財產去向由遺囑決定。若無遺囑,則按無遺囑繼承處理。
?4. 可撤銷的生存信托(Revocable Living Trust)
最后一種擁有產權的方式是設立以您名義的可撤銷生存信托。若您已簽訂一份以規劃遺產為目的的信托,需確保所有財產存放在信托中,以獲得最大收益。信托中的財產可避免夫妻雙方先后離世時的遺產認證,保護配偶一方離世時整份財產的資本收益升級,并避免征收財產稅。作為額外收益,在一方配偶喪失能力時,另一方配偶作為健在受托人,可直接出售或管理這份財產,無需擔憂獲取托管權利或借助律師力量。
夫妻擁有產權的最佳方式推薦順序如下:
1. 以您名義設立的可撤銷生存信托;
2. 留存者取得權的按份共有;
3. 聯合共有。
由此可見,夫妻擁有產權的最佳方式并非一目了然。若您希望充分了解并制定適用于您特殊情況的規劃,例如財產稅征收、遺產認證和遺產稅等,建議咨詢專業的加州遺產規劃律師。
作者:喜瑞都 Fr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