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房產新規—繼承房產再出售新規定
取消限購!海南澄邁、東方發布樓市新政
央廣網海口10月7日消息(記者付美斌)10月7日,記者從海南省澄邁縣和東方市相關部門了解到,兩地已取消商品住房限購政策。
據澄邁縣發布的《關于進一步優化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政策措施的通知》,自2024年10月7日起,大力支持住房消費,取消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購買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
澄邁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發布的通知(央廣網發 圖片來源于“澄邁新聞”微信公眾號截圖)
此前,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于10月6日發布《關于調整有關住房限制性措施的通知》,明確堅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用好政策工具箱,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自2024年10月6日起,購買東方市商品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鼓勵各類人才到東方市創業就業。同時,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
東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的通知(央廣網發 圖片來源于“東方市融媒體中心”微信公眾號截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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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限購!海南澄邁、東方相繼發布樓市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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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日,海南省澄邁縣、東方市相繼發布樓市新政,取消限購。
澄邁縣房地產購房政策調整如下:
大力支持住房消費,取消商品住房限購政策,購買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取消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有限制產權轉讓的除外),自取得不動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本通知自2024年10月7日起正式實施。
東方市有關住房限制性措施調整如下:
自10月6日起,購買東方市商品住房無需審核購房人資格。鼓勵各類人才到東方市創業就業。同時,取消商品住房轉讓限制年限規定,商品房自取得不動產權證之日起即可轉讓。
兩地均稱,此前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按照本通知執行。若執行期間如國家和省出臺新的政策規定,以上級規定為準。
看看新聞記者: 敖德芳 符雅 王則斌
編輯: 王則斌
責編: 丁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