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學生可持槍上課引起不少網友的關注,由于可自行攜槍上課,因此槍擊事件頻頻發生,稍有不慎就命喪于此,實在是讓人覺得太可怕了。
據悉,在1966年的一次屠殺是由前海軍陸戰隊員查爾斯·惠特曼25歲制造的,他攜帶槍支進入校園并造成超過40人中槍。
雖有前例,但德州日前通過了一項法律,允許大學生攜帶“隱藏好”的槍支,進入大學。此前,德州已經有部分大學允許大學生持槍進入校園。
對此,有批評者在50周年造成14死亡的德克薩斯大學槍擊事件紀念日上,抨擊該法律是一個考慮不周的解決方案,可能會引發更多的暴力。還希望能撤除這個新法律。對于這個新法律,有學者認為,實在是太不安全了,人總是會沖動,沖動過后就是魔鬼,要是帶上槍支,豈不是壯大了膽子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