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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拓展群眾訴訟渠道,進一步發揮人民法院的司法能動作用,11月14日,富縣法院法官張永平深入被告某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巡回審理一起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案情簡介
2023年4月21日,被告張某某駕駛出租車載乘原告盧某某,由富縣城區南教場出發準備駛往富縣茶坊鎮,當車輛行駛至富縣城區街道紅綠燈十字交叉路口時,與被告申某某駕駛的重型半掛牽引車相撞,致原告盧某某受傷,兩車受損,造成一般道路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后,原告先后被送往富縣人民醫院、延安市人民醫院救治。2023年10月7日,原告盧某某將被告張某某、富縣某出租汽車有限公司、某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延安市寶塔支公司、延川某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等六名被告起訴至富縣人民法院,要求六被告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賠償原告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共計308059.99元。
案件受理后,承辦法官認真查閱卷宗材料、分析案情,考慮到該案具有教育意義,遂決定到被告某出租車公司開展巡回審理,進行法治宣傳教育。
庭審過程中,主審法官張永平指引雙方當事人舉證、質證、辯論,充分聽取原、被告雙方的訴、辯意見,并針對爭議焦點釋法明理。因雙方分歧較大,該案將擇期宣判。
庭審結束后,張永平結合審判實踐中的鮮活案例進行現場釋法,并針對近年來機動車事故責任糾紛案件逐年增長的現狀,對規范駕駛、投保保險、傷殘鑒定等方面知識進行了普法宣傳,再次提醒大家要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駕駛,珍愛生命,遠離交通事故。
今年以來,富縣法院進一步加大巡回審判工作力度,寧肯法官多流汗,不讓群眾多跑路,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在確保案件質量和效率的同時,真正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影響一方”的社會效果。
通訊員:賀金霞
審核:姚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