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官員多次公車私用被處分:以為偶爾用用沒什么
【“四風”監督哨】心存僥幸節日期間多次“公車私用”被處分
——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外貿局局長鐘萬祥違紀問題剖析
“在2014年10月1日至7日,我駕駛單位公車多次到吉安縣敦厚鎮看望家人和參加同學聚會,違反了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都怪自己紀律意識淡薄、規矩意識不強....。。”談到自己國慶期間公車私用問題,江西省吉安市吉州區外貿局局長鐘萬祥眼圈泛紅,懊悔不已。
群眾舉報反映,2014年國慶期間,鐘萬祥駕駛單位公車帶家屬前往吉安縣參加同學聚會和處理私事,要求紀委查實。
接到舉報后,吉州區紀委立即組織辦案人員兵分三路進行調查核實。經過走訪調查,發現舉報反映的情況基本屬實:吉州區外貿局的公車在2014年10月1日上午7:38,10月2日上午7:54,10月5日上午9:39均被鐘萬祥開到吉安縣參加同學聚會,并帶其妻隨車前往。此外,調查組還了解到,10月8日,鐘萬祥自駕單位公車到吉安縣中醫院看望其家人。
2015年4月21日,經區紀委常委會研究,并報經區委常委會同意,決定給予鐘萬祥黨內警告處分,并在全區通報批評。
中央八項規定出臺后,仍有心存僥幸頂風違紀者,對“紅線”置若罔聞,以為在國慶期間就可以放松要求,正如鐘萬祥事后在檢查報告中寫到:“自己作為單位‘一把手’,以為偶爾用用單位公車沒什么,觸碰了‘紅線’還不自知,主要是因為自己紀律觀念淡薄、規矩意識模糊,對紀律缺乏必要的敬畏之心,才導致在行為上屢次‘越軌’”。(江西省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