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事故車輛停117天 執法停車場索要7020元
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西安藍田縣的韓先生是位貨車司機,4個月前出了一起交通事故。因為案情比較復雜,不僅報了交警還打了官司,直到本月12號才告一段落。但韓先生的麻煩卻還沒結束,他到陜西省武功縣執法停車場取車時,竟被要求交納7020元的停車費。
今年3月,韓先生在咸陽市武功縣出了交通事故。交警調查后,讓他把車開到武功縣汽車維修中心停放。隨后,經法院批準,韓先生的車被交警暫扣。7月中旬,在履行賠償后,法院解除了車輛扣押。但韓先生去取車時卻傻眼了。韓先生說:“停車場給我算了7020塊錢的停車費,說是每天60塊錢,我問他我說是交警扣車不是說不要錢嗎。他說是他這是私營的,跟交警沒有關系,交警沒給他錢。”
不能接受這么高的停車費,韓先生找到了武功縣交警大隊。“交警給我說他們單位給人家沒撥款,那是私營的停車場,他們沒辦法。”
記者調查發現,韓先生的車為中型貨車,依據當地物價部門有關標準,每天停車費為20元。但這個當地唯一資質達標的執法停車場卻開出了每天60元的賬單。長期以來,武功縣汽車維修中心因為各類收費問題多次被媒體曝光。專家表示,事故車輛在交警暫扣調查期間,停車費由交警部門承擔。在法院執行財產保全、扣押車輛期間,由法院對扣押車輛妥善保管,如果法院沒有場地,可指定車主自行保管。陜西耿民律師事務所律師耿華表示,如果法院通知了車主說自行保管,那么車主沒有自行保管,還是放在停車場,這個產生的停車費應該由車主自行承擔;但是如果法院沒有告知,說可以自行保管這個車輛,產生的停車費應該由法院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