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布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指導意見
中國政府網30日消息,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筑的指導意見,以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三大城市群為重點推進地區,常住人口超過300萬的其他城市為積極推進地區,其余城市為鼓勵推進地區,因地制宜發展裝配式混凝土結構、鋼結構和現代木結構等裝配式建筑。力爭用10年左右的時間,使裝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積的比例達到30%。同時,逐步完善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和監管體系,推動形成一批設計、施工、部品部件規?;a企業,具有現代裝配建造水平的工程總承包企業以及與之相適應的專業化技能隊伍。
意見提出,健全標準規范體系、創新裝配式建筑設計、優化部品部件生產、提升裝配施工水平、推進建筑全裝修、推廣綠色建材、推行工程總承包、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八大重點任務。
推廣綠色建材方面,意見提出,提高綠色建材在裝配式建筑中的應用比例。開發應用品質優良、節能環保、功能良好的新型建筑材料,并加快推進綠色建材評價。鼓勵裝飾與保溫隔熱材料一體化應用。推廣應用高性能節能門窗。強制淘汰不符合節能環保要求、質量性能差的建筑材料,確保安全、綠色、環保。
意見還提出,加大政策支持。建立健全裝配式建筑相關法律法規體系。結合節能減排、產業發展、科技創新、污染防治等方面政策,加大對裝配式建筑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高新技術企業條件的裝配式建筑部品部件生產企業享受相關優惠政策。符合新型墻體材料目錄的部品部件生產企業,可按規定享受增值稅即征即退優惠政策。在土地供應中,可將發展裝配式建筑的相關要求納入供地方案,并落實到土地使用合同中。鼓勵各地結合實際出臺支持裝配式建筑發展的規劃審批、土地供應、基礎設施配套、財政金融等相關政策措施。政府投資工程要帶頭發展裝配式建筑,推動裝配式建筑“走出去”。在中國人居環境獎評選、國家生態園林城市評估、綠色建筑評價等工作中增加裝配式建筑方面的指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