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底前鄭州建成區實現無煤化 鼓勵“電代煤或氣代煤”
2016-10-08 12:00:37 中國網
記者從近日召開的鄭州環保違法違規建設清理整改暨散煤治理工作會上獲悉,10月底前,鄭州市建成區全部實現“氣代煤”“電代煤”(煤電、集中供熱和原料用煤企業除外),鼓勵建成區以外條件較好的區域同步推進“氣代煤”“電代煤”,其他區域實現優質型煤替代散煤,全域禁止銷售使用散煤。
據悉,加強散煤治理,旨在有效解決冬季采暖期大氣污染問題,大幅度減少散煤燃燒污染,為空氣質量改善提供有力支撐。配合10月底前我市建成區全部實現“氣代煤”“電代煤”目標,將依法取締建成區內全部煤炭經營場所,任何單位、個人嚴禁囤積和銷售散煤,現有散煤由轄區政府統一組織回收。相關部門還將組成聯合執法隊伍,對進入區內的煤炭運輸車輛進行檢查,嚴禁散煤流入。
同時,2017年10月底前,鄭州市建成區以外區域及縣城建成區全部實現“氣代煤”“電代煤”。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縣(市)區的農村地區散煤清潔能源替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