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發文嚴控建設用地總量 到2020年下降20%
10日從國土資源部網站獲悉,國土資源部和國家發改委昨日聯合印發了《關于落實“十三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目標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要求“十三五”期間,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20%。
意見指出,“十三五”時期節約集約用地的主要目標是,到2020年末,全國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比2015年末下降不低于20%,年度下降率不低于4.36%。到2020年耕地保有量必須保持在18.65億畝以上,新增建設用地總量將控制在3256萬畝。
單位國內生產總值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是指一定時期內建設用地規模與國內生產總值的比值下降。這標志著經濟發展水平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的提高,也是調整經濟結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重要體現。
國土資源部土地利用管理司主要負責人在解讀這一指導意見時指出,官方將從總量管控、盤活存量、市場化配置、土地使用標準、用地監管、技術創新和基礎支撐等七個方面,抓好下降目標的任務落實。
一是嚴格建設用地總量管控。落實城市開發邊界,嚴格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通過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倒逼建設用地利用強度提升;
二是著力盤活存量建設用地。加大批而未供土地的有效利用,加快閑置土地處置,積極推動劃撥土地盤活利用和城市土地綜合利用,全面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
三是提高土地資源市場化配置程度。進一步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推進工業用地采取先租后讓和租讓結合的供應方式,完善土地價租稅費體系,發揮價格機制在節約集約用地中的調節作用;
四是嚴格落實建設用地標準控制制度。進一步落實限制和禁止供地政策,嚴格執行工程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指標和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不斷完善土地使用標準體系,發揮標準控制在節約用地中的約束作用;
五是強化供后監管。通過落實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制度、積極推進閑置土地空間信息化管理、加強重點地塊開發建設情況跟蹤等方式,加強建設用地全程監管;
六是加大創新引領。在節約集約用地工作中,重點推廣地上地下空間立體開發、土地復合利用、各類行業和產業的節地技術和模式,深化以地控稅、以稅節地試點等;
七是夯實工作基礎,通過開展城市建設用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開發區和國家級新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等工作,建立健全土地利用強度考評體系。
此外,官方對5年內各省(區、市)的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的下降目標進行了分解。例如:北京、天津、河北、山西等地“十三五”期間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的目標下降率為20%;江蘇、浙江、安徽、福建等地的下降目標為22%;新疆、西藏則為15%。
沈佳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