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柏華:債轉股企業涉及到的環節都有稅收優惠政策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下午舉行新聞發布會,請發展改革委副主任連維良、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人民銀行副行長范一飛、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孟建民、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介紹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有關政策情況,并答記者問。
發布會上,財政部部長助理戴柏華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在涉及到債轉股企業降杠桿,涉及到交易的各個環節,我們都有相應的稅收支持優惠的政策。
以下為文字實錄:
經濟日報記者:
請問戴部長一個問題,看從哪些方面給予市場化降杠桿財稅政策方面的支持?謝謝。
戴柏華:
為了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供給側改革的決策部署,支持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支持債轉股,財政部研究制定了相應的財稅配套政策,主要是三個方面的內容:一是明確了降杠桿、債轉股所涉及的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的配套政策。不良資產處置是債轉股必然涉及到一個重要的問題,我們現在明確債權銀行可以向各類實施機構來轉讓債權,總的要求是要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原則,處置范圍是以實施債轉股為目的債權。我們現行的不良資產處置政策是允許債權銀行打包轉讓不良債權,現在新的政策進一步允許以債轉股為目的轉讓單筆債權,提高債權轉讓的便捷度,促進通過債轉股降低企業杠桿率。與此同時,要注意防范和隔離風險,防止非金融企業的風險向金融企業轉移,我們強調,債權轉讓必須堅持潔凈轉讓、真實出售的原則。同時,我們還強調,要注意防范不良資產轉讓中的定價風險,要求債權轉讓要通過評估或者估價的程序進行公允定價,科學合理地確定轉讓價格。這是在不良資產處置方面的配套政策。
二是研究出臺了比較全面的稅收優惠政策。稅收優惠主要是在降杠桿和債轉股過程中,涉及到交易的各個環節,我們都有相應的稅收政策支持。比如在企業重組方面,規定只要符合一定條件的企業重組,我們在企業所得稅、增值稅、土地增值稅、契稅等相關的稅收方面都有相應的減免優惠。另外,在企業的破產注銷方面,我們現在明確企業破產所涉及到清算的費用,還有企業職工工資等等,都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的稅前進行扣除。對企業資產證券化方面,我們規定證券化所涉及到的有關合同暫不征收印花稅。最后對銀行呆賬,我們明確只要是符合“真實損失”原則的呆賬,都可以在企業所得稅的稅前進行扣除。所以,在涉及到債轉股企業降杠桿,涉及到交易的各個環節,我們都有相應的稅收支持優惠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