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頭市出臺措施進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強
中國經濟導報中國發展網林少麗鄞柱平聶金秀記者羅勉近日從汕頭市有關方面獲悉,為充分發揮汕頭市上市公司在增強地方經濟實力、優化產業布局、提升核心競爭力、強化行業領軍地位的作用,推動實體經濟發展壯大,汕頭市政府出臺《關于進一步支持上市公司做大做強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措施》),提出,由市領導“一對一”掛鉤聯系上市公司,及時協調解決上市公司發展中遇到的問題,并獎勵上市公司在該市投資擴產,優先支持該市上市公司參與重點建設工程項目。按總部企業落戶獎給予將注冊地遷入汕頭市的上市公司以獎勵。
《措施》強調,要優化上市公司協調服務機制,全市相關管理部門圍繞上市公司做大做強,在項目立項、土地供應、規劃建設、環保消防、貸款融資、政策信息等進行重點支持,建立綠色通道,健全服務機制,及時兌現落實政策,提供優質高效服務。同時,支持上市公司進入園區投資拓展發展空間,上市公司生產經營用地在“招拍掛”過程中,在不違反土地出讓政策的前提下,從出讓方案中設置產業類型、技術水平、產品品質、產業標準、投資強度等準入條件,給予用地指標安排。優先保障上市公司發展新產業、新業態用地的需要,支持上市公司依托“互聯網+”、大數據等商業模式創新,發展眾創空間,以“先存量、后增量”原則優先安排用地供應。
《措施》指出,汕頭市將支持、幫助上市公司通過配股、增發等形式在證券市場上實現再融資,對上市企業新增固定資產投資額超3000萬元用于擴大生產經營規模并按計劃完成投資,投產后年新增稅收300萬元以上,對其新增固定資產投資貸款建設期利息支出給予一次性50%的貼息支持,最高不超過50萬元。注冊地在汕頭市以外的上市公司,將注冊地遷入汕頭市的,按總部企業落戶獎給予獎勵,即按當年度對地方經濟直接貢獻的50%計算,給予一次性獎勵,獎勵金額最高不超過3000萬元。注冊地在汕頭市以外的“新三板”掛牌企業,將注冊地遷入汕頭市的,給予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
此次,汕頭市政府還鼓勵上市公司自主研發以及支持上市公司技術改造。《措施》指出,汕頭市設立的“汕頭市中小微企業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等各類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優先支持引導上市公司對傳統工業企業升級改造,加強對高端產業、優勢產業,以及具有成長潛力,具備原始創新、集成創新或消化吸收再創新的上市公司進行資金支持。同時加強產學研用合作,搭建“企校(院、所)”深度對接機制,推動上市公司與高校院所建立緊密的長期合作關系,將鼓勵上市公司承擔盛市科技重大科技專項,對上市公司申報省級以上重大科技專項、粵港關鍵領域重點突破項目予以優先推薦。
《措施》還提出,上市公司被新認定為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國家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的,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新獲得省級科技二等獎以上項目的企業,其科技成果實現產業化,兩年內累計增加主營業務收入超過1億元的,且累計增加繳入汕頭市本級、區(縣)級國庫稅額200萬元以上的,給予一次性30萬元的研發費用補助。對利用銀行貸款的技改項目,按照同期銀行貸款基準利率的50%給予貼息資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利用自有資金購買先進設備(生產線)、且設備購置金額超過500萬元的技改項目,對設備購置費給予5%補貼,補貼額最高為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