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近期去產能進度明顯加快 明確降杠桿總體思路
國家發改委定于10月13日在發改委中配樓三層大會議室召開定時定主題新聞發布會,發布宏觀經濟運行情況并回應熱點問題,發改委相關負責同志出席發布會,并回答記者提問。
以下是實錄:
趙辰昕:
第一方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特別是去產能和去杠桿有關情況
去產能方面。近一時期,我委、工信部會同部際聯席會議有關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要求,進一步指導督促各地和有關企業采取更加有力措施,推動去產能工作加快進度,取得積極進展。截至9月底,鋼鐵、煤炭兩個行業退出產能均有大幅提高,相關部門正在核實進度數據,很快就會公布。接下來,部際聯席會議將嚴格規范去產能驗收工作,近日將組織有關部門和地區進行培訓,開展抽查驗收,確保產能真去真退。
近期去產能進度明顯加快,主要有以下幾個原因:一是部際聯席會議持續推動落實。8月4日、9月13日部際聯席會議連續召開全國電視電話會議,要求工作往前排,督促進展慢的地區加快進度。對煤炭去產能工作進展緩慢的12個省區市有關部門進行集中約談。二是專項督查層層傳導壓力。按照國務院第144次常務會議部署,8月下旬起,部際聯席會議組成10個組赴各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督查,并深入有關市、縣和企業,進一步宣傳政策,傳導壓力,督促進度。三是開展專項行動,嚴格治理違法違規行為。專門成立跨部門的聯合執法強化協調工作小組,常態化開展淘汰落后產能、清理違法違規建設生產和聯合執法三個專項行動,違法違規和超能力生產得到有效遏制,市場供應秩序得到好轉。四是今年獎補資金系數高,調動了地方多退早退的積極性。
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去產能工作取得積極成效。煤炭產量下降,價格出現回升,市場供大于求矛盾得到明顯緩解,企業經營狀況得到改善。同時,也提振了相關行業的信心,改善了市場預期,緩解了通貨緊縮壓力。
同時應看到,近一時期,市場煤價出現了過快上漲勢頭,個別地區和一些電力、鋼鐵企業供應出現偏緊的情況。目前即將進入備冬儲煤時期,為統籌兼顧煤炭行業去產能,保障穩定供應,促進市場價格保持在合理水平,近日,部際聯席會議與有關地區、有關行業和企業保持密切聯系,召開專題會議了解情況,分析出現的問題,加緊對煤炭供需形勢和價格走勢進行會商和研判,研究提出針對性措施。
9月初,我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了穩定煤炭供應、抑制煤炭價格過快上漲的預案,并啟動二級響應,日增加煤炭產量30萬噸左右。9月下旬又啟動了一級響應,日增加煤炭產量50萬噸。此外,適當增加安全高效礦井的產能釋放,對符合特定條件的煤礦,今年第四季度可以在276至330個工作日之間釋放產能。從實施效果看,目前電廠和港口存煤已出現回升。10月10日,全國重點電廠存煤5988萬噸,比8月末增加918萬噸,增長18.1%,可用19天;秦皇島港存煤360萬噸,比8月末增加98萬噸,增長37.4%。
下一步,部際聯席會議將統籌煤炭去產能和穩定供應關系,對出現的供應結構性偏緊的問題,采取針對性措施,確保全國煤炭供需形勢基本平穩。
去杠桿方面。近日,國務院印發了《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及附件《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這是我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去杠桿”任務的一個重要文件。
《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明確了降杠桿的總體思路,即堅持積極財政政策和穩健貨幣政策,以市場化、法治化方式,通過標本兼治、綜合施策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助推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助推國有企業改革深化,助推經濟轉型升級和優化布局,為經濟長期持續健康發展夯實基礎。《意見》明確了降杠桿工作的原則,即遵循市場化、法治化、有序開展、統籌協調的原則。《意見》明確了降杠桿的具體途徑,即通過推進企業兼并重組、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強化自我約束、盤活企業存量資產、優化企業債務結構、有序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依法依規實施企業破產、積極發展股權融資等七個途徑,平穩有序地降低企業杠桿率。《意見》明確了降杠桿的政策環境與配套措施,提出從落實和完善降杠桿財稅支持政策、加強市場主體信用約束、強化金融機構授信管理、健全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制度、減輕企業社會負擔、做好企業重組中的職工分流安置工作、落實產業升級配套政策、嚴密監測和有效防范風險、規范履行相關程序以及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等方面營造降杠桿的良好環境。
此次同時出臺了《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關于債轉股對象企業,《指導意見》明確應當具備以下條件:發展前景較好,具有可行的企業改革計劃和脫困安排;主要生產裝備、產品、能力與結構符合國家產業發展方向,技術先進,產品有市場,環保和安全生產達標;信用狀況較好、無故意違約、無轉移資產等不良信用記錄。關于定價和資金籌集,《指導意見》提出,銀行、企業和實施機構可參考市場公允價格自主協商確定債權轉讓和轉股價格,債轉股所需資金由實施機構充分利用各種市場化方式和渠道籌集,鼓勵實施機構依法依規面向社會投資者募集資金。關于政府的職責定位,文件明確了政府要制定規則、完善政策、依法監督、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保持社會穩定,做好職工合法權益保護等社會保障兜底工作,確保債轉股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平穩有序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