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企業杠杠率不應“一刀切”也不會“一刀切”
央廣網北京10月27日消息據經濟之聲《央廣財經評論》報道,為貫徹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有關部署,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統籌協調和協作配合,有序推進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經國務院同意,建立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
聯席會議由發展改革委、人民銀行、財政部、銀監會、中央宣傳部、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商務部、國資委、稅務總局、工商總局、國務院法制辦、證監會、保監會、最高法院等17個部門和單位組成,發展改革委為牽頭單位。
在國務院領導下,聯席會議履行的職責包括:研究擬定《國務院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相關配套文件;組織開展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試點;研究確定降杠桿的具體政策,組織協調實施降杠桿相關支持政策和監管政策;跟蹤分析研究非金融企業債務問題并提出建議;開展降杠桿重大問題專題研究,及時協調解決降杠桿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組織建立健全約束機制,推動依法懲處違法行為、聯合懲戒失信行為,確保降杠桿不偏離市場化、法治化軌道;負責就降杠桿問題與地方人民政府溝通協調,引導地方營造良好的區域金融環境,指導地方做好相關支持和協調工作;建立降杠桿信息收集和報送機制,組織對降杠桿政策的效果評估;組織協調降杠桿相關輿論引導工作,適時適度做好宣傳報道和政策解讀工作;承辦國務院交辦的其他事項。
降杠桿是一項“減法”改革,陣痛難免,而且可能陣痛相當劇烈。“杠桿是一把‘雙刃劍’,適度的杠桿對經濟有益,但如果杠桿率過高,債務增長過快,杠桿反而會拖累經濟發展”
在國務院剛剛印發《關于積極穩妥降低企業杠桿率的意見》及附件《關于市場化銀行債權轉股權的指導意見》這一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落實“去杠桿”任務的重要文件后,又迅速成立部際聯席會議制度,體現的是國家層面加速推進穩而有序降杠桿的決心。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趙辰昕說,去杠桿不是簡單降低所有企業的杠桿率。在這個問題上,《意見》沒有搞“一刀切”,也不會搞“一刀切”。去杠桿是一個過程,在一定意義上是先穩后降。但是高杠桿的形成是歷史的、長期的過程,“病去如抽絲”,想去掉并沒有那么容易,要逐步、漸進的去,才能使整體杠桿率平穩落地。
關于這個話題,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經濟所所長匡賢明做出了分析點評:
匡賢明:現在我們國家的經濟正處在一個非常關鍵的時期。在這個時候,“去杠桿”是一個各方關注的問題,應當說在經濟增長過程中不可能沒有杠桿,但是也不能出現高杠桿。現在我們的問題在于杠桿率過高,尤其是現在經濟相對來說增長比較平緩的情況下,一些高杠桿的企業經營困難,甚至有可能出現經營收入無法彌補債務支出的情況,使得我們的經濟風險在進一步加大。在這種情況下,這段時間以來,高杠桿成為各方關注的焦點。
在我看來,去杠桿不是一個簡單的宏觀經濟總量問題,它涉及到一個體制機制建設的問題。既然不是一個總量問題,所以就不存在要“一刀切”的情況。在我們看來,去杠桿核心的問題是要解決在政策調整中加快破解產生高杠桿的機制的問題。我覺得這是國務院成立部際聯席會議的一個根本初衷。就好比我們現在可以采取一些行政手段來去杠桿,但是如果背后的一個根源沒有找到、沒有清除,可能暫時“退燒”了,過兩年杠桿率又升上來。
在聯席會議制度里面,我覺得有幾點非常重要,也就是所提到的重點任務,不僅僅是短期內的一些工作,我個人認為它更涉及到一些中長期的體制機制的問題。
比如涉及到債轉股的問題、監管體制的問題、誠信體系建設的問題,這些改革和舉措的目的肯定不是“一刀切”的,我認為它的根本目的在于構建我們企業健康發展的一個非常良好的環境。從這個角度來看,我認為成立這個具有頂層協調意義上的聯席會議制度,應該說是一個非常重大的舉措。
第二點,在去杠桿的時候,也需要考慮一個速度的問題。在同一些企業和地方政府交流的時候,他們有個擔心,就是說去杠桿的過程中會不會觸發某些潛在的金融風險。我覺得這個可能要分兩個角度來看。第一,對于市場中的一些高杠桿的企業,確實沒有市場前景或者曾經有過某些不良行為,也就是此次意見所說的負面清單中的三類企業。對于這類企業,應該說不是個去杠桿的問題,而是要退出市場,如果不退出、不淘汰可能風險更大。另一類就是一些具有市場前景、有很好的發展空間、轉型升級的前景比較好的企業,對這樣企業我們可以采取多種形式,穩步推進它降低杠桿,甚至降低它的債務成本。對企業來說,可能去杠桿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總的需求,但是如果去杠桿過緩,那么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也會引發一些問題。這就需要對改革速度有一個把握和判斷。所謂穩妥,我個人的理解是對于條件比較好的地區、行業和企業,去杠桿是可以加快推進的。而對于一些問題比較復雜、條件還不太具備的,可能需要做好一些技術工作,在“穩”的基礎上推進去杠桿。我覺得這對聯席會議制度來說可能是一個比較大的考驗。
第三個,在去杠桿的過程中,核心還是要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國務院出臺的意見里講的非常清楚,就是我們去杠桿要發揮市場作用,也就是說企業是否去杠桿、如何去杠桿,應該更多的依靠市場主體去判斷。其中比較復雜的,是關于某些國有企業去杠桿,因為它們享受著某種形式的信用擔保,所以在加杠桿的時候它們相對來說比較積極,而在去杠桿的時候某些地方政府往往會以各種名義來進行補救,甚至出臺一些自救的辦法,可能會引起一些市場主體的不滿。對于這種情況,我個人認為可能需要嚴格按照去杠桿的思路,該退出市場的就要退出市場。地方政府在在去杠桿方面的作用可能不在于出臺一個具體的方案,而是要做好社會保障,更好的消化這些下崗的工人。對于國家層面來說,去杠桿的核心應該在于守住突發的系統性風險的底線,并做好相應的預案。在這個基礎上,按照意見的要求,更加充分的發揮市場的作用,同時發揮政策引導作用。所以當我們談到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的時候,可能在去杠桿的過程中,我們要改變當前的增長方式,推進我們的經濟轉型,一定要消除我們產生高杠桿的根源。這就要求我們在去杠桿的過程中,把去杠桿融入到我們現在正在推進的經濟轉型中去。我覺得這可能是協調小組所面臨的最重要的任務。
我個人的總的判斷是,對于去杠桿來說,這次成立的聯席會議制度是一個非常好的舉措,我個人預期它應該會產生一些比較好的效果,但是也會面臨實際經濟生活中的一些挑戰,需要做好精心的準備和研究,然后穩步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