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歐委會反傾銷新方法實為“替代國”做法變相延續
2016-11-10 11:55:35 網易財經
10日,商務部召開例行發布會。關于歐盟就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修改法律的有關情況,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在發布會上回應稱,中方注意到,11月9日歐委會向歐洲議會及理事會正式提交修改其反傾銷法律制度的提案,以履行其根據《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規定所承擔的義務。
“提案取消‘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體現了歐盟履行第15條義務的意愿,中方對此表示肯定。但是,中方感到遺憾的是,歐委會提出的新方法以‘市場扭曲’的概念和標準替代‘非市場經濟’的概念和標準,并未從根本上取消‘替代國’做法,只是變相延續原有做法。”沈丹陽說,這一方法既沒有全面徹底地履行議定書第15條義務,也與世貿組織規則不符。
在履行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5條義務的問題上,中方明確的、一貫的立場是:15年過渡期結束后,必須取消反傾銷“替代國”做法。這是世貿組織成員必須遵守的國際條約義務。
“在此,中方強調三點原則立場:一是必須徹底履行義務,即第15條全面生效,‘替代國’方法全面終止;二是要科學公正。新的標準和方法應該公正、合理、透明,不能形成新的歧視;三是到期后應完全按照WTO規則采用一般反傾銷方法,不應變相延續‘替代國’方法。”沈丹陽說,中方將保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的權利,堅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