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PPP項目搞明股實債 專家建議關注地方政府擔保函
地方債務風險問題一直是業內關注熱點。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預案》,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應急處置,做出總體部署和系統性安排。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說,這一未雨綢繆的制度安排是落實預算法規定、進一步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有力舉措,也是防范財政金融風險的關鍵政策儲備。實施地方政府債務風險防控,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動態監測、實時預警的能力,提前妥善做好政府債務風險事件應急政策儲備,將在堵住地方違規舉債漏洞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近年來,我國積極構建規范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使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取得了積極成效,風險總體可控。但也出現了一些新問題,主要是局部地區償債能力有所弱化,個別地區債務率超出警戒標準,違法違規融資擔保現象時有發生,一些PPP項目存在不規范現象等。
國家審計署今年6月底公布的數據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浙江、河南、湖南、黑龍江4省在基礎設施建設籌集的235.94億元資金中,不同程度存在政府對社會資本兜底回購、固化收益等承諾。
“地方政府提供的承諾函、擔保函的作用不僅是擔保,還具有增信作用。對此須嚴密關注。”一位業內人士表示。
分析人士認為,不少地方PPP項目基金都是明股實債,以財政資金作為風險兜底的劣后資金,實質上是地方政府變相舉債。財政部相關政策明確要求,嚴禁借PPP項目保底承諾、回購安排等方式進行變相融資。
針對上述新現象,財政部將繼續堅持“開前門、堵后門”的改革思路,進一步完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制度,堅決制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堵住各種不規范渠道,切實防范化解財政金融風險。證券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