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一級演員蘇孝林被警方拘捕!
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稱,甘肅省人民政府原參事蘇孝林(副廳級)涉嫌貪污、受賄一案已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并移交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根據甘肅省人民檢察院的指定,此案由平涼市人民檢察院負責審查起訴。最近,平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對蘇孝林做出了逮捕決定。目前,該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蘇孝林長期從事蘭州文化系統工作,還是國家一級演員。根據公開簡歷,蘇孝林是1958年3月生人,甘肅蘭州人,大專學歷,于1974年12月開始工作,并在1986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之后,他一直在蘭州市歌舞劇團工作,從1991年起擔任蘭州市歌舞劇團的副團長和團長。2003年12月,他被任命為蘭州歌舞劇院院長,2008年1月,他成為蘭州大劇院院長,并于同年2月起擔任省文聯黨組成員和副主席。
2018年3月,蘇孝林開始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直至2021年4月退休。在此期間,他于2020年10月卸任蘭州大劇院院長,但仍然擔任甘肅省人民政府參事。
蘇孝林的另一個身份是男高音歌唱家和國家一級演員。他組織創排的大型舞蹈詩《西出陽關》曾引起了關注。
甘肅省紀委監委于2023年8月11日宣布,已開除蘇孝林的黨籍。經調查發現,蘇孝林作為一名黨員領導干部,沒有理想信念,缺乏黨性原則和敬畏之心,背離初心使命,長期違反紀律和法律。他違反了政治紀律,拉幫結派,對抗組織審查調查,轉移隱匿非法所得并銷毀證據;他不遵守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使用辦公用房和交通工具,裝修豪華接待場所,公款奢侈消費,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接受私營企業主提供的特殊消費,并安排親屬以公款旅游;他還違反了組織紀律,隱瞞房產信息,不如實回答函詢問題,并在員工選拔和錄用中為親屬和特定關系人提供幫助;他還違反了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和禮金,通過婚喪事宜斂財,長期使用私營企業主的車輛,并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為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他還違反了工作紀律,懈怠企業改制工作要求,并違規出借單位資金;他還違反了生活紀律,沉迷賭博,道德敗壞,并且長期保持不正當的性關系。他放縱貪欲,把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大量竊取國家財產,并在企業經營和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利,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賄賂,數額特別巨大。他的行為嚴重損害了黨員領導干部形象,嚴重污染了工作單位的政治生態,構成了嚴重的違紀違法行為,并涉嫌犯罪行為。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相關規定,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經研究并報甘肅省委批準,決定給予蘇孝林開除黨籍處分,并取消他享受的待遇。追繳他違紀違法所得,并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涉案財物也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