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律處分條例六大紀律區分;紀律處分條例6大紀律
2024-06-15 11:24:54
黨紀學習教育從2024年4月開始、7月結束,要求注重融入日常,抓在經常。《條例》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近期對《中國紀律處分條例》進行了再一次學習,原原本本學原文,其實是很有必要的,能夠重溫黨紀要點,提升了自身的黨性修養,進一步加強了規矩和紀律意識。
首先,重溫了關鍵的知識點。條例里面闡釋了四種形態都有哪些、黨員的紀律處分類型以及從輕處分、從重處分和減輕處分、加重處分的定義和區別等等。
其次,通過學習《條例》對違反“六大紀律”內容進一步明確。《條例》用了整個第二編 分則分別對六大紀律進行闡述
“違反政治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六章 第四十九條至第七十六條)
共28條
“違反組織紀律行為的處分”(第七章 第七十七條至第九十三條)
共17條
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八章 第九十四條至第一百二十一條)
共28條
對“違反群眾紀律行為的處分”(第九章 第一百二十二條至第一百二十九條)
共8條
對“違反工作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十章 第一百三十條至第一百四十九條)
共20條
對“違反生活紀律行為的處分”(第十一章 第一百五十條至第一百五十四條)
共5條
《條例》共計158條,六大紀律共計106條,可見內容的重要性。
第三,《條例》是我們每個黨員的必修課,我們要增強遵規守紀的行動自覺。
要將遵規守紀和擔當作為高度統一起來,結合自己的實際,為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貢獻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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