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青島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天眼查
2024-06-09 18:46:10
3月14日,據青黃綜法罰字[2024]第202400798號了解:2024年3月1日執法人員巡查至紅石崖街道團結路與環七線交界處發現一處大型戶外廣告(精神堡壘),經現場調查,該大型戶外廣告為青島魯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設置,廣告內容為:建邦科學部,經測量高8.9米,寬1.1米,面積9.79平方米.
根據《青島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第一款,設置戶外廣告應當符合戶外廣告設置規劃和技術規范。其中,設置大型戶外廣告的,應當經區(市)市容和環境衛生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批準。違反規定設置戶外廣告的,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鑒于當事人無任何審批手續,且面積不足10平方米,處罰款5000元。
西海岸新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青島魯川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處以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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