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61條意見建言熔斷機制:熔斷閾值等方面最受關注】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上述意見和建議主要集中四個方面:熔斷時間長度、與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的銜接、熔斷閾值的設置、漲跌是否均熔斷等。
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目前已截止。截至9月21日,市場各方提出意見和建議共4861條。
據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張曉軍介紹,上述意見和建議主要集中四個方面。即熔斷時間長度、與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的銜接、熔斷閾值的設置、漲跌是否均熔斷等。
9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宣布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并發布《關于就指數熔斷相關規定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下稱《通知》).
《通知》擬定,當滬深300指數日內漲跌幅達到一定閾值時,滬、深交易所上市的全部股票、可轉債、可分離債、股票期權等股票相關品種暫停交易,中金所的所有股指期貨合約暫停交易,暫停交易時間結束后,視情況恢復交易或直接收盤。
其中,以滬深300指數作為指數熔斷的基準指數。設置5%、7%兩檔指數熔斷閾值,漲跌都熔斷,日內各檔熔斷最多僅觸發1次。
同時,分檔確定指數熔斷時間。觸發5%熔斷閾值時,暫停交易30分鐘,熔斷結束時進行集合競價,之后繼續當日交易。14:30及之后觸發5%熔斷閾值,以及全天任何時段觸發7%熔斷閾值的,暫停交易至收市。熔斷至15:00收市未恢復交易的,相關證券的收盤價為當日該證券最后一筆交易前一分鐘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權平均價(含最后一筆交易),期權合約的收盤價仍按相關規則的規定執行。
另外,做出特殊時段的安排,包括開盤集合競價階段不實施熔斷;如果開盤指數點位已觸發5%的閾值,將于9:30開始實施熔斷,暫停交易30分鐘;如果開盤指數點位觸發7%的閾值,將于9:30開始實施熔斷,暫停交易至收市,等等。
“下一步,我會將組織上交所、深交所和中金所認真研究各方意見建議,進一步完善相關規定,做好業務規則審批及技術系統調試等工作,”張曉軍稱,待各項準備工作完成后正式實施指數熔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