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先生公司的房產是在其申報后發生的原值變動,即使原值增加也不需要進行補稅,只需在今年按照新的賬載房產原值進行計稅申報就可以了。
近期A公司會計劉先生準備申報房產稅時,留意到公司的房產因去年年底大裝修 ,賬載金額發生了變化,他不太確定這樣是否需要補繳屬于上年度的房產稅。
工作人員詳細解了劉先生的情況后,給出了解釋:企業房產進行擴建、改建(裝)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廣東省房產稅實行細則》及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通知的有關規定,從擴建竣工后的次月起調整房屋原值,據以計算房產稅。此外,根據廣東省稅務局《關于印發房產稅、車船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規定的通知》((87)粵稅三字第006號)規定:已稅房產進行擴建、改建、裝修竣工后的原值不論是否比原有的原值增加或減少,在納稅有效期內,都不進行補稅或退稅,在下一個納稅期才按擴建、改建、裝修后的房產原值計稅。
因此,劉先生公司的房產是在其申報后發生的原值變動,即使原值增加也不需要進行補稅,只需在今年按照新的賬載房產原值進行計稅申報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