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輪國企改革既是當前社會關注的焦點熱點,又是全面深改的難點。
新一輪國企改革既是當前社會關注的焦點熱點,又是全面深改的難點。記者在江西省部分國企、國資部門調研了解到,基層對此輪國企改革尤其是混改仍存一些模糊認識,應結合實際在政策框架內穩妥推進勇于實踐。部分企業深改中遇到實際困難仍需政策支持。
--改革疑惑猶存需結合政策和實際探索
記者調研發現,一些基層縣區和國企對改革特別是混改存在畏難、觀望心態,其中如何確定國有股權和非國有資本戰略投資者股權比例,是他們存有疑慮的一大問題。
目前,江西一些已完成混改或已制定混改方案的國企改革后國有占股比例設置不一,如建工集團混改后國資絕對控股約60%、江西鹽業集團混改后國資相對占股46.9%、江西旅游集團計劃國資相對控股37%。
調研中,江中集團、南昌工業控股集團、國經公司等國企反映,在競爭類國企混改前期談判中,如果給出的非國有資本占股比例不高,投資者因此參與積極性不高,希望適當擴大占股比例。贛州市國資委主任高志堅說,中央關于深化國企改革的指導意見中明確鼓勵非國有資本投資主體參與國企改制,但我們對多大比例范圍、什么樣的情況下可突破國有控股拿不準。
江西省國資委為此提出了原則性意見,在堅持基本經濟制度不動搖的情況下,商業類競爭性企業除個別保持國有絕對控股外,其他企業混改時適當保持國有資本應有地位,國有股權持股比例不設下限。
此外,混改中員工持股進退問題也是基層的又一疑慮。在既往實踐中,江西建工員工持股采取一次性、終身制,由科研院校轉制的江西瑞林公司則采取崗變股變、人退(休)股退方式,其中各有利弊。
一些企業認為,指導意見中提出“建立健全員工股權流轉和退出機制”,方向很好但操作復雜,比如涉及怎么評估股權價值、可在什么范圍內流轉、員工持股比例的上限等具體問題,缺乏實施細則。剛完成混改的江鹽集團董事長胡世平說,這些如果不明確,企業的改革今后會“翻燒餅”。
市場化選聘國企高管后,“一企兩薪”的現象和矛盾浮現。體制內國企負責人普遍對降薪限薪予以接受,但對市場化選聘的高管按市場化標準取酬所帶來的雙方較大收入差距,表示出困惑和失衡,有的企業甚至出現班子不穩定。對此江西省國資委表示,暢通體制內負責人向市場化高管身份的轉換。
江西省國資委表示,央企與地方國有企業在結構和功能作用上存在差異。國務院新出臺的《關于國有企業發展混合所有制的意見》明確指出要因地、因業、因企施策,尊重基層創新實踐,這給地方留出了結合實際的操作空間。
--巡視暴露不足黨建更需引重視
記者調研發現,國企改革的深入推進對新形勢下國企如何加強黨建工作提出了新課題。
今年6月,在國企改革指導意見尚未出臺前,中央就出臺了《關于在深化國有企業改革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的若干意見》,這在很多參與國企改革的業內人士看來,是非常有現實針對性和緊迫性的。
今年6至8月,江西省委對17家省屬國企進行了巡視。巡視發現,國企中存在黨建意識淡化、黨組織功能弱化、黨委地位虛化現象,多數國有企業以黨政聯席會等形式代替黨委會,一些國企存在紀律監管不嚴而導致腐敗問題。
江西省國資委在調研中也發現,有一部分國企下屬子、分公司,混改一年多了,黨組織設置調整還沒有到位,在非國有控股企業這類情況更普遍。一些企業負責人談到,在混改過程中,沒有就企業組織機構、黨務人員配備和黨的活動經費等問題,與非國有資本戰略投資者進行溝通、寫進協議。有的企業在上一輪改革中國有資本已經全部或大部分退出變成了非公有企業,但是黨建工作尚未理順。
江西省國資委黨群工作處處長李少華認為,按照中央要求,加強黨的建設應與國有企業改革同步謀劃、黨的組織及工作機構要與董事會等同步設置。隨著國有資本重組不斷發生,跨行業、跨部門、跨地區混合所有制企業越來越多,企業黨組織設置慢一拍,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就無從談起。
江西省國資委不久前對6家省屬混合所有制企業黨員干部進行過一次問卷調查,其中對“企業黨組織發揮作用的途徑”的調查中,92%的被調查者選擇了“參與決策”、94%選擇了“有效監督”,50%選擇了“主導用人”、85%選擇了“帶頭執行”、92%選擇了“群眾工作”。隨著混改的推進,國企投資者和組成人員的結構更為多元,企業黨建和群團工作都面臨新的挑戰。
調研中記者看到,江西建工集團混改后依據企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強化了黨建工作。建工集團的主業建筑業具有流動性、松散性的特點,下屬184個分公司有90多個在省外。建工集團據此采取“黨建跟著工程走,支部建在項目上”的形式加強黨建工作;針對建筑企業法人須經常到招投標現場的特殊性,子公司分設董事長和黨委書記方式,有些重要項目的黨委書記由集團直接派駐,形成“黨委書記看家,董事長在外飛”的工作分工,有效兼顧了企業生產經營和黨建工作的正常開展。建工集團副總經理周才柬說,他們的戰略投資方臺灣漢唐公司平時不太參加董事會,除了長期合作形成的信任外,投資方直接說“有共產黨管會比我管得更好”。
江西省國資委企業改革處處長陳飛說,江鹽集團混改方案明確寫有加強黨的建設、建立黨組織機構等條款。剛開始戰略投資者不理解,解釋說明后他們也認可了?,F在,中央文件對此有明確規定,可以更理直氣壯地堅持這一點,任何投資者都必須嚴格遵循。
調研中一些國企提出,國企改革深化后,即有企業黨委會、職代會和工會這“老三會”,又有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這“新三會”,新老三會如何各司其職又有機融合需要探索。
--改革現實際困難盼配套政策支持
調研中一些國資國企人士提到,現行財稅管理、土地變更、社會保障等配套政策的不完善,制約了國企改制的進程。
陳飛說,去年江西計劃對江銅等6家按企業法登記的國企集團進行公司制改造,結果一進入實質操作就發現了具體問題。公司制改造后企業的資產邊界要清晰,這就需要進行清產核資、財務審計、資產評估,各企業的資產評審后較當初登記時都有較大幅度的增值,涉及一大筆企業稅費要補繳,在經濟下行、國企利潤下降的情況下,沒有一些優惠政策支持,這些國企沒有改革的積極性。
記者了解到,江鎢控股集團2007年整體改制時,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就涉及近6億元的企業所得稅,因企業承受不起而成為改革遺留問題。江西省國資委財務監督處副處長肖霞介紹,國家稅務總局曾對存在此類情況的個別國有企業下發了免稅批文,但始終沒有出臺普適性文件,而省級財稅機關沒有減免此項稅收的權力。
解決歷史包袱也是國企公平參與市場競爭的基本條件。據初步測算,江西推動省屬國企社區移交,光供水供電供氣改造費用就達30億元,資金籌集壓力非常大;有的企業一測算,資產變現資金遠不夠安置職工,如原機械行辦脫鉤移交的6戶企業基本無資產,企業改制資金缺口高達2.5億元。
采訪中國資部門和一些企業負責人建議,在國企改革中,因資產、土地、房產等評估增值而需補繳的增值稅、所得稅上繳中央部分,是否能全部或部分返還企業,使企業不因改制而增加負擔;建議多渠道籌集改革成本,加大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解決國企歷史遺留問題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