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明確,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合同,應當約定猶豫期。
昨日,國務院法制辦公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的決定(征求意見稿)》明確,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保險合同,應當約定猶豫期。投保人在猶豫期內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保險人應當及時退還全部保險費。猶豫期自投保人簽收保險單之日起算,不得少于二十日。
[責任編輯:]
農村天價彩禮讓人望婚興嘆 專家:量力而行
事業單位的車補什么時候才有?
【聚焦G20】京杭大運河杭州段夜景璀璨
中國殘奧代表團出征里約
草坪婚禮成為很多新人的時尚選擇
涉“雷洋案”的副所長邢某某是誰?
巴西參議院全體會議繼續進行
吉林延吉:政府欠債拖垮名企
網站介紹| 廣告服務| 聯系我們| 免責聲明| 友情鏈接| 誠聘英才| 戰略合作
互聯網視聽節目AVSP:鄂備2016020 工信部備案:鄂ICP備07503269號 公安網備:鄂公網安備 42130202003094號 法律顧問:湖北美佳律師事務所 主任律師:吳濤 隨州廣播電視臺官方網絡媒體 楚北網(http://www.cdxdyzl.com) 版權所有未經同意不得復制或鏡像
商務合作tel:13997880585QQ:48089144郵箱:hbsztv@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