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京杭運河浙江段三級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批復
發改基礎[2015]2282號
浙江省發展改革委:
報來《關于要求審批京杭運河浙江段三級航道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的請示》(浙發改交通[2011]135號)、《關于報送京杭運河(浙江段)三級航道整治工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報告的補充報告》(浙發改交通[2015]632號)及有關材料均悉。經研究,現批復如下:
一、為改善京杭運河浙江段航道條件,完善長江三角洲地區高等級航道網,適應水運貨運量增長和船舶大型化發展需要,減少貨物運輸對杭州市區的影響,同意建設京杭運河浙江段三級航道整治工程。
二、項目建設內容主要包括:建設三級航道121.6公里(含第二通道39.7公里),其中利用現有航道擴建95.2公里、新開挖航道26.4公里;新建護岸約135公里,加固護岸約83公里;新建八堡1000噸級雙線船閘1座(設計年單向貨物通過能力4200萬噸),閘室尺度為310米×23米×4米(長×寬×門檻水深);改建橋梁17座,新建橋梁31座,橋梁通航凈高不小于7米;新建服務區6處;相應實施滬杭鐵路改造(含鐵路橋1座)、博陸至八堡段水利設施和八堡出口海塘加固等工程。
三、項目按行政區和責任主體劃分為杭州段(含第二通道嘉興界內工程、滬杭鐵路改造工程、博陸至八堡段水利設施工程)、嘉興段(含江蘇界內工程)和湖州段三段實施。
杭州段項目單位為杭州市交通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嘉興段項目單位為嘉興市港航建設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湖州段項目單位為湖州市政府組建的京杭運河(浙江段)三級航道整治工程湖州指揮部。
四、項目總投資估算約117.12億元(其中,杭州段91.82億元,嘉興段8.82億元,湖州段16.48億元),由交通運輸部安排內河水運建設資金33.15億元、浙江省安排省級財政資金補助10.60億元、杭州市安排財政資金64.88億元、嘉興市安排財政資金3.06億元、湖州市安排財政資金5.43億元。
五、項目勘察、設計、建筑安裝工程、監理以及設備、重要材料采購等全部采用公開招標方式,招標組織形式為委托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