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剛剛發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該辦法將給“互聯網+交通”的創新產業,具有積極意義,但同時也可能阻礙新業態的發展并引發一系列的政策問題。
交通運輸部剛剛發布《網絡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該辦法將給“互聯網+交通”的創新產業,具有積極意義,但同時也可能阻礙新業態的發展并引發一系列的政策問題。
“互聯網+交通”新業態創造了經濟和社會雙重價值
以滴滴快的等為代表的互聯網約租車平臺在個人出行交通領域的創新,催生出諸如專車、拼車、順風車等諸多新興業態,以共享經濟的形式,極大提高城市交通資源的配置效率,減少環境污染,也正改變人們出行的方式,產生了巨大的經濟、社會效益。打車軟件已經成為深受普通老百姓喜愛的出行的“利器”,在解決老百姓“出行難”方面發揮了日益重要的作用。
削足適履的《管理辦法》
交通運輸部門發布的《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試圖明確“互聯網+交通”行業管理政策,具有積極意義,但同時也可能阻礙新業態的發展并引發一系列的問題。主要問題如下:
(一)《管理辦法》延續傳統出租車管理思維,以平臺數據庫應當接入地方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出租汽車監管平臺作為前置許可條件,要求平臺公司在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許可。以滴滴快滴為例,若滴滴快的在全國運營,將需要在全國2000多個區縣申請辦理營業資格許可審批。事實上,全國大部分縣級以上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并未建設地方出租汽車監管平臺,根本無法承接海量數據。強制要求重復辦理如此多且不具備可行性的許可,將對行業發展造成極大障礙。
(二)《管理辦法》按照對出租汽車的管理方式,強制要求所有專車轉變為營運性質,所有駕駛員參加考試取得出租汽車從業資格證。按照管理營運車輛的要求,這些車輛必須8年強制報廢,當前的車輛價值也將立刻降低近30%,這樣勢必大大削弱了共享經濟整合資源、降低成本的優勢,估計將會造成平臺近90萬車輛失去兼職就業的機會。同時,如果平臺所屬車輛向專職運力方向發展,也會造成新的一批職業運力與傳統出租汽車競爭,造成新的不穩定問題。
(三)《管理辦法》明確允許各地方對專車實施數量管控,又沒有明確依據何種標準實施數量管控。互聯網專車與傳統巡游出租車占用道路資源不同,是將原本閑置的車輛充分利用起來由平臺調控,這樣不僅可以減少人們購買私家車,同時有助于解決停車難、道路擁堵、尾氣排放等城市難題。事實上,數量管控將可能造成新一輪的權力尋租,并引發專車牌照稀缺與隱含價格飆升的情況,極有可能重演出租車行業出現的問題和弊病。
(四)要求平臺與駕駛員簽訂勞動合同。要求數量如此巨大的司機都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將給企業帶來極大負擔,并因為絕大多數司機都是兼職在事實操作上也不可行。目前打車軟件平臺有數百萬司機,90%的司機只是在高峰期接單的解決出行潮汐需求的兼職駕駛員,要求兼職駕駛員與平臺簽訂勞動合同無疑是不現實的。
綜上所述,當前《管理辦法》仍按傳統出租車管理思維管理“互聯網+”時代的專車等業態,未能充分考慮消費者的需求及新業態發展對政策的需求,政策發布實施可能阻礙我國“互聯網+交通”新業態的發展。
監管何去何從?
作為“共享經濟”的代表形式,網絡約租車已經得到越來越多國家的認可。如美國部分州和新加坡已通過政府監督平臺而放手由平臺管理約租車服務實現了網約車服務的合法化。法國交通部近期也表態需要調整傳統出租車監管制度以適應網絡約租車服務。
(一)、建議政府簡化許可審批程序。建議跨省的網絡型平臺運輸企業準入由交通運輸部審批,省內網絡型平臺運輸企業準入在注冊地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審批,避免在2000多個縣級層面重復審批,確實減少企業負擔,提高行政效率。
(二)、建議政府轉變監管方式。建議針對網絡約租車平臺特點,轉變監管思路,發揮網絡平臺的管理作用,將事前、事中與事后監管并重,由行業主管部門對車輛、人員制定管理標準,由網絡平臺企業進行車輛、人員審核,通過平臺信息共享由政府管理平臺,平臺管理車輛和駕駛員,實現企業責權匹配與政府管理優化的雙贏。同時,不強制要求平臺與司機簽訂勞動合同。
(三)、 建議順應共享經濟趨勢,放開車輛準入性質。近年來 ,專車等以“共享經濟”的形式,打破了長期以來出租車行業的壟斷狀態,降低司機空駛率和碳排放量,通過互聯網評價機制有效改善司機服務;緩解城市打車難等等,其經濟和社會效益有目共睹。今年1月8日交通運輸部肯定的“租賃車+代駕司機+網絡平臺”專車模式,準確定性了互聯網企業整合汽車租賃公司與代駕公司存量資源的效果倍增作用,是“互聯網+”在交通運輸行業的直接體現。
(四)、重視市場“無形之手”作用,通過市場機制調節資源配置,對網約車不設配額,以應對城市居民潮汐式變化的出行需求。 從國際經驗來看,預約類出租車向來都是沒有數量和運價管制的,政府只是對車輛調度平臺實施監管,通過監管平臺提升專車服務水準,而不是對經營者和車輛進行數量管控。
今年“互聯網+”寫進了總理政府工作報告 ,國家也出臺文件推進各行各業“互聯網+”。而“互聯網+”是否能落地,交通行業是試金石,我們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