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化交易將被套上“緊箍咒”】程序化交易曾被認為是當年光大“烏龍指”事件的罪魁禍首。在“6·16”開始的這次A股股災中,程序化交易也露出“狐貍尾巴”,頻繁地報、撤單加劇了市場波動。這些弊端給市場帶來的危害引起了監管層的重視,10月9日,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程序化交易做出了嚴格的規定。一場討伐機器交易的行動正在開始。
程序化交易近日再次站上風口浪尖,并且將被監管層套上層層“緊箍咒”。程序化交易曾被認為是當年光大“烏龍指”事件的罪魁禍首。在“6·16”開始的這次A股股災中,程序化交易也露出“狐貍尾巴”,頻繁地報、撤單加劇了市場波動。這些弊端給市場帶來的危害引起了監管層的重視,10月9日,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對程序化交易做出了嚴格的規定。一場討伐機器交易的行動正在開始。
程序交易曾導演光大“烏龍指”
9月30日,光大烏龍指案一審判決勝訴。隨即10月8日又傳出消息,光大證券將依法提起上訴。這也讓程序化交易再次從幕后走向臺前。
相信不少投資者對兩年前的光大“烏龍指”事件記憶猶新。
2013年8月16日11點5分,在3000點下方震蕩盤整近18個月的上證指數突然出現大幅拉升,一分鐘內漲幅超過5%。滬指開盤2075點,午間收盤在2148點,盤中最高漲幅5.62%。滬深300成分股中,總共71只股票瞬間觸及漲停,銀行、券商、保險和石化雙雄領漲。很多投資者判斷新的行情到來,紛紛在上午收盤前下單買入。可就在投資者等著分享牛市盛宴之時,下午的開盤卻是當頭一棒,領漲股一路調頭向下開始跳水。滬指當天以2068點收盤,下跌0.64%,留下了一根180點的長長上影線。
事后證監會調查顯示,這是光大證券策略投資部自營業務使用的策略交易系統的訂單生成系統中ETF套利模塊的“重下”功能(用于未成交股票的重新申報),在設計時誤將“買入個股函數”寫成“買入ETF一籃子股票函數”。由此引發了234億元訂單進入上證所系統,72.7億元實際成交額,造成由權重股帶動的市場迅速拉升。而當天不晚于11時40分,意識到下錯單的光大證券又反手交易做空股指期貨、賣出ETF對沖風險。
這一買一賣給不少投資者帶來巨大的損失,雖然證監會對光大證券這次違規的程序化交易開出5.2億元的天價罰單,但部分心有不甘的投資者還是把光大證券推上了被告席。雖然這場官司的輸贏還未最后定局,程序化交易的弊端卻引起了人們深深的反思。
程序化交易股災中助跌
除了在光大烏龍指事件給市場帶來的巨大波動,在這次股災暴跌中,程序化交易依然扮演著“吸血鬼”的角色。
直白的解釋,設定好程序,只要保證不停電,機器交易就能賺錢。與人相比,這種程序化交易反映更迅速,有一分賺一分。我國資本市場程序化交易的大量出現是在2005年,上證50ETF推出之后,有一些投資機構進行ETF套利交易。2010年中金所推出滬深300股指期貨之后,程序化交易得到了如股指期貨日內交易、統計套利等策略的青睞,總交易規模也進一步增加。今年7月3日,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公布暴跌期間各類機構投資者的持倉變化數據時,在附帶的解釋中,提及6月以來期指程序化交易已占總交易量的50%以上。7月3日當日IF1507合約成交超過263萬手(按單邊計算)。這個數字讓很多專業投資者擔憂,程序化交易或被妖魔化。因為機器的頻繁申報或頻繁撤銷申報,會干擾正常價格信號。
而在本輪股災暴跌中,這種干擾價格的正常信號更加明顯,因此,證監會也開始采取措施限制程序化交易。7月31日,證監會發布公告稱,對24個具有程序化交易特征的賬戶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從7月30日到8月3日,滬深兩市被限制交易及口頭警示的賬戶達42個。8月7日證監會還曾明確表態,要加強程序化交易和客戶管理,嚴禁利用程序化交易惡意做空,并對違規者處以限制交易及口頭警告。8月26日,中金所發布公告稱,已對164名投資者采取限制開倉1個月的監管措施,包括152名單日開倉量超過600手、13名日內撤單次數達到400次、1名自成交次數達到5次的行為。
有業內人士表示,這些監管并非說程序化交易就是股市非理性暴跌的始作俑者,但并不排除投資者其通過制造差價獲利并造成市場動蕩的嫌疑。
抑制程序化交易是監管主線
但是證監會的這些限制,也讓一些程序化交易者感到委屈。因使用程序化交易而被限制交易的盈融達投資公司,就在公告中這樣寫到:因7月8日當天大量股票停牌或處于跌停板狀態,在跌停狀態下產品出現了反復撤單的現象,但主觀上并沒有惡意操縱市場的想法,是一種極端行情交易下交易算法因跌停板難以賣出而采用的機械行為。
同樣,中金所決定自9月7日起,滬深300、上證50、中證500期指客戶在單個產品、單日開倉交易鏈超過10手的,構成“日內開倉交易量較大”的異常交易行為。這種限制讓程序化交易幾乎無可操縱空間。
為了規范程序化交易,讓程序化交易的投資者有標準可以依據,10月9日證監會出臺《證券期貨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重點在程序化交易信息申報、指令審核、異常交易定義等方面進行明確規定。這些規定可以看出程序化交易的管理政策更加明朗化,但提高交易成本抑制程序化交易的意圖則非常明顯。
采訪中有業內人士表示,程序化交易只是交易工具,這種工具一方面能夠提高市場運行效率、平滑不同交易所關聯產品的價格,為市場提供充足的流動性;另一方面,在極端市場中也會存在增加市場波動性、人為制造價格趨勢誤導投資者的可能。同時,程序化交易也存在著一定的技術風險,當程序本身設計不合理時,可能會導致意外情況的產生。“證監會打擊的不是程序化交易技術本身,而是嚴查違規使用程序化交易的動機。”這位采訪對象表示。
而監管層的態度也非常明確,程序化交易的價格發現以及提高流動性等功能并非當前市場所需。中國證監會發言人張曉軍就征求意見稿答記者問時就表示,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宗旨是服務實體經濟,在市場流動性已經較為充足、換手率較高的情況下,通過程序化交易進一步提高流動性不是當前面臨的主要問題。二是投資者以中小散戶為主,而程序化交易主要為機構或大戶所采用,過度發展程序化交易不利于公平交易。三是市場投機炒作等問題仍較明顯,通過程序化交易完善價格發現機制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此外,《管理辦法》第19條規定:不得由在境外部署的程序化交易系統下達交易指令,也不得將境內程序化交易系統與境外計算機相連接,受境外計算機遠程控制。英大證券的李大霄表示,這一條能有效抑制國外做空勢力利用程序化交易的操作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