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稿》征求意見 放寬提取條件
物業費擬可提公積金支付
根據送審稿,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條件擬放寬,職工自住住房租金、自住住房物業費等將來均有望使用公積金支付。
國務院法制辦昨日就《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公開征求意見,其中規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并放寬公積金提取條件。另外,公積金將可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MBS),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等高信用等級固定收益類產品。
繳存人支付物業費可提取公積金
住建部在修訂送審稿的說明中提到,修訂的主要內容首先是規范繳存政策。明確單位及其職工應當繳存住房公積金,并規定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繳存住房公積金。同時,放寬提取條件。明確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無房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租金,職工支付自住住房物業費,均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另外,對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實行“限高保低”。繳存基數按照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不得低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60%,不得高于職工工作地設區城市上一年度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的3倍。單位和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上限不應高于12%,下限不應低于5%。
公積金將可發行MBS和投資地方政府債券
修訂送審稿說明中還明確,將增強公積金的資金流動性,可按國家有關規定申請發行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或者通過貼息等方式進行融資;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
另外,要促進公積金資金的保值增值。規定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保證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的前提下,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國債、大額存單;經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批準,可以將住房公積金用于購買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支持證券等高信用等級固定收益類產品。
各界人士可通過三種方式提意見
從即日起,《修訂稿》開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5年12月19日前,通過以下三種方式提出意見:
1.登錄中國政府法制信息網,通過網站首頁左側的《法規規章草案意見征集系統》,對送審稿提出意見(網址:http://www.chinalaw.gov.cn)。2.通過信函方式將意見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3.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zfgjj@chinalaw.gov.cn。(記者 朱開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