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衛 繪圖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房地產稅立法納入立法規劃,這意味著房地產稅立法進程邁出了重要的一步。
不過,當前圍繞房地產稅該如何征、是否會有效抑制房價等問題還存在諸多爭議。德國的房地產稅體系較為成熟,柏林樣本或可為我們提供一些參考。
征稅一定能抑制房價嗎
要談德國柏林怎么收房產稅,先講講我在比利時首都布魯塞爾的經歷。
在布魯塞爾,每年總會收到稅務部門寄來的房產稅催稅單,這讓我壓力很大。一套三居室的房子每年都要交幾千歐元的稅,讓本無房產稅概念的我覺得簡直是在“割肉”。
比利時的所有房屋都要征房產稅,而且征收的理念頗為獨特:所有住宅都被看做是有出租收入的房產,并以此為基礎收稅。也就是說,只要是住宅,不管你是自住、空置還是出租給別人,都要對業主收取房產稅,稅率大致是房產價值的1.25%-2.5%。
拿我所住的房子來說,大約130平方米左右,每年要交2000多歐元的稅。按照當時行情,這套房子月租金大約在1100歐元左右。也就是說,若是出租,業主一年里要把兩個月的租金用來交房產稅。此外,買賣房子,則要收取其價格21%的增值稅,對交易盈利部分還要征收40%的差價盈利稅。
后來,我到柏林工作,發現柏林關于房產稅的做法迥然不同。德國法律規定住宅只要不出租盈利,就不需要交納房產稅。但如果出售房地產,則要繳納不動產稅和交易稅。如果通過買賣獲得盈利,還要交差價盈利稅。
回過頭來,我開始比較布魯塞爾和柏林的房產稅政策,布魯塞爾對房地產收取重稅,無論是在持有還是交易環節,而柏林僅對交易環節收稅,稅負更輕。
然而,讓人意外的是,布魯塞爾的房價持續上漲,1985年至2009年,布魯塞爾的普通住房價格上漲了5.2倍。柏林則相反,從2000年到2010年,扣除物價因素,其房價以每年1%的速度縮水,許多借遷都柏林炒房的機構和個人都鎩羽而歸。
所以,在布魯塞爾,盡管人們詬病房產稅,但一提起房價,總是樂不可支;而在柏林,如果投資房產一般就“虧大了”。
有人說收取房產稅就一定能抑制房價上漲,但比較布魯塞爾和柏林可以看出:二者之間沒有必然的因果關系。
通過稅收手段調節房地產市場是國際通例,收取房產稅肯定能增加房產投機成本。然而,平抑房價單靠房產稅這一種杠桿遠遠不夠,需要從供求關系、金融手段和租賃管理等多管齊下,才能讓房子問題不再成為人們的“心病”。
這些稅名你聽說過嗎
在柏林買房,雖然稅負相對較輕,但和在我國買房比起來,要付的很多房產稅,你可能聽都沒有聽說過。
柏林的房產稅被分得很細,稅收名目不少,主要包括土地購置稅、土地稅、二套房稅、收入所得稅、資本利得稅等。
在德國要購置一棟房屋,首先要付的是不動產稅,繳納的金額約為評估價值的1%至1.5%。接下來,要繳納3.5%的房屋買賣交易稅。購房后,稅收還沒停,房屋所有人每年還要繳納土地稅。土地稅是地方稅種,與個人收入無關,標準由當地制定,并由城鎮自行支配。稅率與房屋的大小、房屋的價值以及土地價值相關,指定的標準主要參照稅務局公布的土地價值。在柏林較好的住宅區,80平方米的住房土地稅約為每年150—200歐元。
如果你想在柏林多買幾套房子,還要更加小心,因為柏林還有二套房稅。所謂二套房稅,是指第二套及第二套以上住房需要繳稅。在柏林,如果你擁有兩套房子,不管這第二套房是不是用于出租,每年都要繳納該套住房出租價格的5%,這就是柏林二套房征稅的標準。
上面提到的情況都是買房自住需要繳納的房產稅,如果你要把房屋用于出租,還需要繳納收入所得稅。在柏林,出租房屋的收益也會算入個人年收入,按照聯邦的個人所得稅標準納稅,納稅的比例也與個人的其他收入有關。個人收入越高,需要納稅的比例也就越高。反之,如果一個人沒有其他任何收入,房屋出租收入也達不到納稅標準,那么租金就不會被征稅。根據現行規定,年收入低于8354歐元不需要繳納所得稅,而如果年收入高于52882歐元,高于這一數字的部分繳納的所得稅的比例也會升至42%。
為何柏林人納稅無怨言
柏林控制房價還有一個殺手锏,為了防止利用房地產投機的行為,設有10年的投機期限。購置10年以內的房屋如果出售獲利,利潤也將被納入個人收入,需依法繳納資本利得稅。購置超過10年的房屋出售則不需繳納此稅。如果房屋一直在用于自己居住,則10年之內出售也不需要繳納。
通常來講,個人出售住房不需要繳稅,但財政部門會根據具體的情況判斷出售住房行為是否屬于商業行為,如果5年之內出售3套以上房產,則可能被視為商業的住宅交易行為而被征稅。
在柏林,有一種情況可以幫你免除所有的房產稅費。那就是如果你的房產是文物,且維護費用超過房產收益時,可以提出免稅申請。
需要繳納這么多種房產稅,柏林人會不會有怨言?這是我向朋友保羅提出的問題。事實上,在大多數柏林人看來,有房產就要繳納房產稅已成了習慣,因為只有交了稅才能要求政府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務,自己并不擔心因為交的稅多而吃虧。這與德國的房產稅較好體現了“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理念有關,而且房產稅收上來怎么分攤到各級政府,地方政府又如何使用都有明確公示。
保羅說,如果一個地方的房產稅收得太少,政府就沒有錢為公務員發工資,公路和下水道出了毛病也無法得到修繕,街心花園里的各種設施老舊不堪,就算居民把自己的房子布置得再高雅、舒適,也會由于無法享受到高品質的公共服務和良好的環境,而使自己的生活質量下降,這是大多德國民眾所不愿看到的,所以沒有多少人會偷漏房產稅。
亂漲房租或被追究刑責
今年已經41歲的埃里克已是一家新能源公司的中層經理,他收入不菲,但一家四口仍租住在柏林市區的房子里。他說:“長期來看德國房價上漲潛力有限,房屋供需已達平衡,人口老齡化、人口減少等因素更降低了對住房的需求。”
是的,柏林人的買房意愿普遍不強,造成了柏林樓市經歷了失落的十年。過去10年間,房價名義上每年上漲1%,但物價水平平均每年上漲2%,就是說扣除物價因素,柏林的房價在以每年1%的速度縮水。目前,德國普通住宅每平方米均價在1000-2000歐元之間,即便在柏林,普通住宅每平方米的均價也僅約1700歐元。
除了房產稅繳納體系,柏林還做了什么來抑制房價飛漲?
首先,柏林靠供求平衡平抑房價。德國有8200多萬人口,而住房總數約4000萬套,總體上是供大于求。德國東部許多小城市,甚至出現房屋空置過多又不維修的衰敗之象。此外德國人口出生率連年下降,預計到2050年德國人口將比目前減少10%,80歲以上老齡人群也將大大增加,這都為德國房地產市場的未來發展蒙上了陰影。
另外,柏林的儲蓄房貸和商業房貸都實行固定利率制,基本消除了金融市場動蕩對房價的影響。埃里克表示,德國憲法明確規定德國是一個高福利國家,與醫療、教育等一樣,保障居民住房是聯邦政府首要的政策目標之一。這也是德國所有房地產政策的核心出發點。因此,各級政府都不敢通過抬高地價和房價來增加稅收。
此外,政府還嚴控房租水平,亂漲房租甚至會被追究刑責。簡單地說,超過“合理房租”20%視為違法,超過50%構成犯罪。難怪,德國自有住房率僅為42%,年輕人中77%是“租房族”。(王棟 作者就職于德國大眾汽車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