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消息,日前,流媒體音樂服務Spotify遭到美國藝人集體訴訟,索賠至少1.5億美元的損失賠償。
12月30日消息,日前,流媒體音樂服務Spotify遭到美國藝人集體訴訟,索賠至少1.5億美元的損失賠償。
據悉,提起訴訟的是美國藝人大衛-洛里(David Lowery),洛里指控稱,Spotify故意沒有獲得復制和傳播版權作品的許可,給版權所有者造成了嚴重損害。在起訴書中,他表示,Spotify非法復制并保存他的樂隊Cracker的幾首歌曲。洛里在這起訴訟中代表了超過100名類似的版權所有者。
并且,Spotify似乎知道,該服務中的某些內容侵犯了他人的版權。洛里起訴稱,Spotify預留了1700萬至2500萬美元的資金,目的是向藝人支付版權費。
不過,這并不是Spotify首次面臨版權侵權訴訟。2013年,Ministry of Sound曾起訴Spotify,稱Spotify拒絕刪除用戶制作的,模仿該公司專輯的播放列表。兩家公司隨后達成了庭外和解。今年秋季,芝加哥小型唱片公司Victory Records宣稱,Spotify向該公司藝人支付的版權費存在數額不足的問題。
對此,Spotify全球企業傳播負責人喬納桑·普林斯(Jonathan Prince)表示:“我們致力于向歌曲作者和發行商支付每一分錢。不幸的是,尤其是在美國,用于確認準確的版權所有者的信息往往缺失、錯誤或不全。當版權所有者信息模糊不清時,我們會預留部分授權費,直到我們確認他們的身份。”
此外,Spotify目前正嘗試與美國全國音樂發行商協會達成和解。此前,該協會指控Spotify未能準確追蹤版權費支付。上周,Spotify在一篇博文中承認,存在版權費支付管理不當的問題,并將與該協會合作,建立“綜合性的發行商管理系統”,確保藝人和發行商獲得適當的報酬。如果這起訴訟和解,那么洛里最新訴訟的立場將被弱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