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計劃生育時代】“全面兩孩”即將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標志著施行了三十余年的“獨生子女政策”退出歷史舞臺。然而,由計劃生育政策帶來的一系列問題,正在甚至將在很長一段時期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諸多方面。(中國經營報)
“全面兩孩”即將于2016年1月1日正式實施,標志著施行了三十余年的“獨生子女政策”退出歷史舞臺。
然而,由計劃生育政策帶來的一系列問題,正在甚至將在很長一段時期影響我國經濟社會發(fā)展的諸多方面。
“隨著低生育水平的穩(wěn)定、越來越多的計劃生育家庭進入生命周期的中后期以及計劃生育老人群體的產生,我們其實已經進入了后計劃生育時代、后人口控制社會。”北京大學人口研究所教授、博士生導師穆光宗認為。
“后計生時代”的提出
穆光宗是最早提出“后計劃生育時代”概念的學者。
“后計劃生育時代,是指完成了生育使命的家庭所進入的時期,確切說是指后計劃生育家庭,而不是指所有家庭。”穆光宗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后計劃生育時代的本意,是很多家庭已經履行了計劃生育義務和使命,不可能再生育了,到了家庭生命周期中后期,需要共享改革紅利。
一對夫妻的結合意味著一個家庭的誕生,從新婚到終老,每個家庭都會經歷不同階段,也就是家庭生命周期。這其中的家庭生命周期中后期,就包括隨著夫妻年齡的增長,無法再生育的時期。
1980年9月25日,黨中央發(fā)表了《關于控制人口增長問題致全體共產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明確提倡“一對夫婦只生育一個孩子”,號召黨團員帶頭執(zhí)行計劃生育,開始全面推行計劃生育。
國家衛(wèi)計委專家委員會委員、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院長翟振武說,經過三十多年的發(fā)展,我國人口形勢發(fā)生了很大變化,人口出生率由1970年的33.4‰下降到2012年的12.1‰,人口自然增長率由1970年的25.8‰下降到2012年的4.95‰。1970年,全國人口6億多,出生人口2739萬人,凈增2321萬人;2012年,總人口13億多,但凈增人口669萬人,相當于上世紀70年代的五分之一。
但穆光宗稱,我國早在上世紀90年代初就實現(xiàn)了低生育目標。彼時人口內在自然增長率轉為負值,人口開始積累負增長慣性,標志著中國人口增長的方向性改變,即從內在趨勢來看,中國人口開始積累下降的勢能,逐步達到零增長直至負增長。
總和生育率是衡量生育水平常用的指標之一,指的是平均每個婦女在育齡期生育的孩子數。長期實行計劃生育政策的一個結果,是總和生育率的顯著下降。
1992年,國家計劃生育委員會組織的全國38萬人抽樣調查顯示,1990年總和生育率為2.04,1991年為1.66,第一次降到2.1的國際上公認的更替水平以下。雖然這一結果當時令學術界嘩然,且爭議較大,但一個肯定的事實是,總和生育率已經顯著下降。
2007年1月公布的《國家人口發(fā)展研究報告》顯示: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總和生育率已降到1.8左右,并穩(wěn)定多年。而1.8的總合生育率也是2004年啟動的國家人口發(fā)展戰(zhàn)略研究確定的生育水平目標。目前,按照官方的說法,修正人口普查漏報等情況,我國總和生育率在1.5~1.6,遠低于更替水平。
“隨著低生育水平的穩(wěn)定、越來越多的計劃生育家庭進入生命周期的中后期以及計劃生育老人群體的產生,我們其實已經進入了后計劃生育時代、后人口控制社會。”穆光宗說。
在他看來,后人口控制社會是不再行政干預人口出生的社會。
不過從目前的官方表態(tài)看,堅持計劃生育至少在很長一段時期仍將是一項基本國策。
重新認識人口增長價值
“全面兩孩”政策的提出及實施,在學界看來不只是人口計生政策的調整,而是與國家安全緊密相關。
穆光宗認為,人口增長的性質和價值,以及人口的復興和振興對于國家安全和發(fā)展的重大意義需要重新認識。
“實際上,一切有生育二胎及以上意愿和能力的人口對中華民族可持續(xù)發(fā)展來說都是有人口產出貢獻、給國家未來帶來利益的人群。嬰幼兒人口在本質上是種子型人口、希望型人口也是潛力型人口,應該善待。為了人口的成長,負擔是暫時的也是必要的,紅利則是長久的也是可預期的。”穆光宗說,未來要實現(xiàn)有品質的、有力量、有希望的人口增長。
有研究表明,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人口紅利對人均收入增長的貢獻率超過了20%。中國社科院副院長蔡昉告訴記者,2010年以前,我國接近兩位數的潛在增長率和實際增長率,得益于勞動年齡人口持續(xù)增長和人口撫養(yǎng)比不斷降低。
國家衛(wèi)計委日前表示,全面兩孩政策的實施,雖然近期會略微推高人口撫養(yǎng)比,但是新增人口進入勞動年齡后,將降低人口撫養(yǎng)比,使經濟潛在增長率提高約0.5個百分點。
專家介紹,后計生家庭實際包括失獨家庭、計劃生育手術后遺癥家庭、空巢家庭、存在養(yǎng)老風險的老年家庭、性和生殖健康的問題家庭,難以找到配偶的獨男家庭等。
“應該積極構建家庭友好的人口政策和社會政策體系,一方面要預防、控制和減少獨生子女風險家庭,及時調整生育政策回到‘鼓勵獎勵一對夫婦至少生育兩個孩子’的路線上來;另一方面則要關懷、服務和保障計劃生育困難家庭。”穆光宗說。
不過顯然,我國目前離鼓勵生育還有一段不短的路要走。
直面“后計生人口問題”
穆光宗認為,還要直面計劃生育的代價和風險,以及林林總總的“后計生人口問題”,維護生育的公平與正義,為家庭計劃留出權利空間,為家庭發(fā)展提供政策空間。
“很多家庭已經遵循生命周期規(guī)律進入了新的時代,政策需要與時俱進,發(fā)展成果要反哺這些家庭,特別是失獨家庭,以社會福利制度濟人口生育政策。”穆光宗說。
事實上,此次《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也強調了對實行計生家庭給予一定的福利或扶助。
《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改決定中,除規(guī)定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可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外,“在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按照規(guī)定應當享受計劃生育家庭老年人獎勵扶助的,繼續(xù)享受相關獎勵扶助。”
此外,“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獨生子女發(fā)生意外傷殘、死亡的,按照規(guī)定獲得扶助。”
失獨家庭,是計劃生育政策實施以來形成的一個特殊群體,也是近些年各界非常關注的一個社會問題。
據統(tǒng)計,我國每年產生約7.6萬個失獨家庭,目前失獨家庭總數已經超過100萬。
“早在20世紀90年代,數以千萬計的獨生子女家庭進入了一個相當敏感的發(fā)展時期,獨生子女生存風險開始陸續(xù)爆發(fā)。”穆光宗說,獨生子女死亡傷殘不再是個別現(xiàn)象,也不再是一種區(qū)域性現(xiàn)象,而是已經成為帶有某種規(guī)律性和普遍性的嚴峻社會問題。
生命周期一旦依其自身的規(guī)律進入到中后期,獨生子女傷病殘缺爆發(fā)的風險亦具有某種悲壯的意味。在2008年汶川地震中,有上萬名孩子遇難。四川省人口計生部門的調查顯示,地震中失去子女的獨生子女家庭有8000多個。
雖然對有子女在震災中死亡或傷殘的家庭,國務院要求地方給予再生育政策照顧。然而,現(xiàn)實的問題是,“要求再生育的人群年齡結構偏大,有一半在35歲到40歲,他們再次生育將會面臨更多困難”。
而從1980年全面實施計劃生育政策計算,第一批獨生子女家庭的夫妻年齡已經在60歲左右。若在這個年齡段失去孩子,家庭再生育的愿望基本難以實現(xiàn)。
目前我國有獨生子女家庭約1.5億戶,占所有家庭數量的將近三分之一。在現(xiàn)行的政策當中,我國對獨生子女家庭或失獨家庭是有特別扶助的。2004年開始,國家對農村年滿60周歲的實施計劃生育的父母發(fā)放獎勵扶助金;2007年開始,對城鄉(xiāng)獨生子女傷殘、死亡父母發(fā)放特別扶助金。但這一政策在幾天前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修正案草案中,是被刪除了的。
“計生法修正案保留對失獨家庭的救助條款,實際是再次從法律層面確定了對失獨群體的救濟。”有評論認為,造成失獨家庭的緣由各不相同,具有太多的個體性,但有一點是毋庸置疑的,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一種對社會發(fā)展的集體權利讓渡。
政府的扶助政策,更多是一個救濟兜底。雖然有觀點認為,應加大對失獨家庭的扶助力度。但對于希望享受天倫之樂的失獨家庭來說,更現(xiàn)實的問題是,至少再擁有一個孩子。
代孕,是不能再生育的失獨家庭能尋求的一個途徑。
“在中國,養(yǎng)老的現(xiàn)狀還是靠子女。那么失獨家庭的養(yǎng)老怎么辦?代孕,從很多方面解決了家庭問題,也解決了國家的困難。”一家國內代孕中介的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公司從事代孕中介業(yè)務十多年來,有50%的客戶是失獨家庭。
雖然“禁止以任何形式實施代孕”差點被寫入新的《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但目前仍沒有明確的部門規(guī)章或法律法規(guī)給予代孕合法地位。
按照國家衛(wèi)計委的說法,沒有納入該法的一個原因是修法時間緊,還需要進一步論證,但該部門將繼續(xù)與其他相關部門聯(lián)手對代孕領域采取一系列的辦法去規(guī)范,嚴禁醫(yī)療機構和醫(yī)務人員實施代孕技術,嚴禁買賣精子、卵子、受精卵和胚胎。
可以肯定的是,隨著代孕行業(yè)發(fā)展迅速、代孕需求不斷增加,對代孕進行法律界定是有迫切需求的。
2016年元旦起,“全面兩孩”政策將正式實施。按照官方的安排,2016年,與《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相關的配套政策也將陸續(xù)出臺。2016年或“十三五”期間,代孕加快立法是可期的。
記者注意到,輿論中,反對對代孕一禁了之的主要理由也正是失獨家庭的群體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