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下午,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為全資子公司北京中弘地產有限公司13.2億貸款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1月5日下午,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宣布,為全資子公司北京中弘地產有限公司13.2億貸款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公告透露,北京中弘地產是北京中弘大廈項目的實施主體,為加快推進中弘大廈項目建設、歸還借款及支付項目后期開發相關費用,北京中弘地產與江蘇銀行北京分行于2015年12月31日簽署了《對公客戶委托貸款借款合同》。
根據借款合同,江蘇銀行北京分行受北京東富昭融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委托向北京中弘地產發放貸款13.2億。該貸款將分二筆發放,第一筆為10億,第二筆不超過3.2億,貸款期限為自第一筆貸款放款之日起2年6個月,貸款年利率9%。
北京中弘地產將以其擁有的位于北京朝陽區慈云寺危改小區二期(6號樓)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提供貸款抵押擔保;而中弘投資以其擁有的北京中弘地產100%股權提供質押擔保。
中弘股份擬為北京中弘地產上述借款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據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公告,截止2015年9月30日,北京中弘地產未經審計資產總額約為60.45億,凈資產約為負1.813億,2015年1-9月凈利潤約負1.06億,且其開發的北京中弘大廈項目尚在建設中,目前尚未實現銷售收入。
本次擔保后,包括全資及控股子公司在內,中弘股份累計對外擔保金額約為90.61億,全部為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全資子公司提供的擔保,占其最近一期經審計的凈資產約56.15億的16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