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央行聯合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召開發布會,發布《銀行營業網點服務基本要求》、《銀行營業網點服務評價準則》、《銀行業產品說明書描述規范》、《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基本要求》、《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服務評價指標規范》、《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服務外包管理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服務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規范》和《金融租賃服務流程規范》等9項金融國家標準,新標準將于6月1日實施。
昨日,央行聯合國家質檢總局和國家標準委召開發布會,發布《銀行營業網點服務基本要求》、《銀行營業網點服務評價準則》、《銀行業產品說明書描述規范》、《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基本要求》、《銀行業客戶服務中心服務評價指標規范》、《商業銀行客戶服務中心服務外包管理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服務規范》、《商業銀行個人理財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測評規范》和《金融租賃服務流程規范》等9項金融國家標準,新標準將于6月1日實施。
一國有大行金融研究部主管劉先生接受信息時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本次發布的9項金融服務國標主要從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方面出發,立足于提高銀行服務質量和理財產品標準,對于普惠金融發展以及金融服務實體經濟有著促進作用。據了解,包括昨日發布的9項金融國家標準在內,央行已發布53項金融國家標準、126項金融行業標準,涉及征信、統計、支付清算等業務內容。
規范內容(部分)
●《銀行業產品說明書描述規范》明確了產品說明書應列明產品適合的客戶群、服務費用、預期收益、風險分析等36種實質性要素,使購買者更加全面、客觀地了解銀行產品的使用、收益和風險等信息。標準還對產品憑據、預期收益、服務費用以及它們的改變期限作出了詳細規定,便于購買者能及時掌握了解產品憑據更新狀況以及預期收益和服務費用的變化情況。
●《銀行營業網點服務評價準則》國家標準,提出了包括營業網點員工主動告知客戶相關服務項目及價格等94項具體評價指標,其中69項基礎性指標包括營業網點需要有必要的緩解、避免客戶排長隊的功能設施和工作措施等,是所有銀行網點原則上需達到的基本要求;另外營業網點根據客流量彈性排班、設置彈性柜臺或服務窗口等25項指標,為各網點實現差異化服務提供了指導。
●《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服務規范》等其他8項國家標準,則分別對個人理財客戶產品風險承受能力測評的評價方法、結果應用,金融租賃服務申請、租后管理,以及客戶服務中心服務外包程序等相關內容進行了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