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是在當前加工貿易國際環境和國內發展條件都發生重大變化的背景下,指導今后一段時期我國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綱領性文件。
國務院日前印發《關于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若干意見》。《意見》是在當前加工貿易國際環境和國內發展條件都發生重大變化的背景下,指導今后一段時期我國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綱領性文件。《意見》指出,加工貿易是我國對外貿易和開放型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推動產業升級、穩定就業發揮了重要作用。當前,全球產業競爭格局深度調整,加工貿易承接國際產業轉移放慢,產業和訂單轉出加快,企業生產成本上升,傳統競爭優勢逐漸削弱。必須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以創新驅動和擴大開放為動力,以國際產業分工深度調整和實施“中國制造2025”為契機,立足我國國情,創新發展加工貿易。鞏固傳統優勢,加快培育競爭新優勢,逐步變“大進大出”為“優進優出”,在穩定經濟增長和就業預期的同時,推動我國產業向全球價值鏈高端躍升,助力貿易大國向貿易強國轉變,為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作出更大貢獻。《意見》強調,要遵循始終堅持穩中求進、著力推動轉型升級、大力實施創新驅動、合理統籌內外布局、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的原則,推動加工貿易進一步向全球價值鏈高端躍升。一是產品技術含量和附加值提升,由低端向高端發展。二是產業鏈延長,向生產制造與服務貿易融合發展轉變。三是經營主體實力增強,由加工組裝企業向技術、品牌、營銷型企業轉變。四是區域布局優化,逐步實現東中西部協調發展和境內外合理布局。五是增長動力轉換,由要素驅動為主向要素驅動和創新驅動相結合轉變。
《意見》提出了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四大任務,一是延長產業鏈,提升加工貿易在全球價值鏈中的地位;二是發揮沿海地區示范帶動作用,促進轉型升級提質增效;三是支持內陸沿邊地區承接產業梯度轉移,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四是引導企業有序開展國際產能合作,統籌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意見》要求深化加工貿易行政審批改革,建立加工貿易新型管理體系,優化監管方式,加快推進內銷便利化,加快海關特殊監管區域整合優化。要完善政策措施,優化發展環境,完善符合我國國情和國際慣例的加工貿易管理法律法規體系,營造有利于制造業發展的輿論環境。要從加強人才隊伍建設、建設公共服務平臺、發揮中介組織作用、強化地方配套和部門協作等方面加強促進加工貿易創新發展的組織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