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的統一要求,新疆(樓盤)自治區將保障性住房工程作為推進新疆跨越發展和長治(樓盤)久安,著力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最直接、最現實、最緊迫問題的一項重要舉措來抓。2015年,新疆自治區全面實施了公共租賃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林區棚戶區改造、農牧場危房改造等多項保障性住房建設工程。
為加快推進各項保障性住房項目的順利實施,新疆自治區財政積極會同相關主管部門認真落實項目建設規模和資金需求,并采取多渠道、多方式努力籌集項目建設資金。2015年,自治區財政累計撥付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資金108.419億元,其中:公共租賃住房、城市棚戶區改造項目中央補助資金102.03億元;國有工礦棚戶區改造項目0.369億元(中央補助資金0.36億元、自治區補助資金0.09億元);林區棚戶區改造項目1.11億元(中央補助資金0.94億元、自治區補助資金0.17億元);農牧場危房改造項目4.91億元(中央補助資金3.56億元、自治區補助資金1.35億元)。
新疆自治區財政按照黨委、人民政府的統一部署,及時、足額撥付各項保障性住房項目建設資金,為確保全區按期完成各項保障性住房等民生項目建設任務,奠定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