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報訊 (記者 唐寧)讓秘書在趕集網等各大租房網站搜房源,中介公司老板以個人名義租房后,以公司名義對外出租,當房東找來時,以換鎖芯、堵鎖眼等方式強行交易。
今天上午,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獲悉,豐臺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兩年,罰金5萬。同案犯柳某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罰金2萬。
指控
二房東強迫房主租客交易牟利
2013年3月至12月間,現年44歲的男子趙某在豐臺太平橋天宇商務樓、石景山萬達廣場開設北京(樓盤)博雅興業房地產經紀公司以及北京偉弘房地產經紀公司,趙某任總經理,伙同副總經理柳某(另案處理),以個人名義租房后,以中介公司名義對外轉租,變相牟利。
在房主要求收回房屋時,兩人采用強行更換鎖芯、卸門以及語言威脅等方式,強迫房主王某等十余人將房屋租賃給中介公司,或者強迫房主以多退租金、繳納違約金等方式換取房屋使用權。
與此同時,兩人還以拆除隔斷、損壞財物等方式,強迫租房客肖某等4人退租,并以各種理由少退或不退房客租金。上述行為共造成被害人直接經濟損失3萬多元。
公訴機關認為,趙某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參與或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應當以強迫交易罪追究其刑責。
供述
倆公司是一家 曾被舉報換名經營
庭審時,趙某認罪。
據趙某供述,他經營著博雅興業房地產經紀公司和偉弘房地產經紀公司兩家公司。博雅興業此前叫明遠置地,原先是他朋友的公司,2013年3月,他花了1.3萬元從朋友那里買走了該公司的經營權,更名為博雅興業,將辦公地點變更在豐臺區太平橋天宇商務樓,2013年9月又將博雅興業搬到石景山萬達廣場,但實際注冊地址沒有變更。
2013年10月,他又以偉弘房地產經紀公司的名義在石景山萬達廣場注冊,實際辦公地點也在此處。
趙某說,兩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都是他親戚的名字,但實際控制人、出資人都是他。“這樣做,就是因為他曾經被舉報過騙房主和租客,名聲不好,怕用自己的名字注冊公司拉不到業務。博雅興業被人多次舉報,搬到石景山萬達廣場后就不用這個公司的名義開展業務了,但兩公司機構設置、組成人員都一樣,實際上是一家公司?!?/p>
趙某說,柳某任副總經理,柳某下面有兩個部門經理樸某、顧某,部門經理下面共有6個主管,主管下面有兩三名業務員和文秘,公司財務是他妻子申某,公司總共30人左右。
個人名義租房 打隔斷后分租
趙某表示,公司房源都是文秘從網上搜的,大部分情況下都是他出面租房。“我們以個人名義跟房主簽合同租房,直接給房主現金,有的季付,有的半年付。租房時說自己居住,租房后,再打隔斷以公司名義分租。出租時除房租,還收取一年衛生費365元、有線電視費216元以及維修基金300元,衛生費、維修基金正常來講有些小區不收。”
如果房主發現房子被轉租,要求退租,趙某就會跟房主說,現在這個事情已成既定事實了,他們只是違反了合同規定,但沒有違法,如果房主不認可的話,就把租金退給他們,以此來讓房主默認這個結果,大多數房主都沒什么辦法,只能默認,繼續跟他們履行合同,趕上較真的房主就到法院起訴,這樣的話就只能讓承租方走人,給房主騰房。
部分房主把門鎖換了,公司就再換鎖繼續出租。如果房主直接去找承租人,承租人來找該公司,該公司會跟承租人說讓他們別理房主繼續住,讓房主來找他們談,如果承租人不想住了,公司會以沒到期限就退房違反了合同為由,讓他們承擔損失。
趙某說,公司租過的房子有豐臺區三環新城的,也有西城區三里河等地的,目前大概有100套左右,租出去80多套。
據柳某供述,公司清退房客時,會換鎖芯、強行搬東西,并且把隔斷拆了,同時還會跟房客說這是合同糾紛,可以去法院起訴。換鎖、拆隔斷以及搬房客東西都是趙某指使的,對房主采取換鎖、堵鎖眼等方式強行繼續承租也是趙某指使的,具體操作者都是公司的業務員,但這些業務員目前都已經不干了。
證言 房東:房子打隔斷 退租被訛錢
房主王先生介紹,2013年3月25日,他在趕集網上發布了一條出租房子的信息。隨后,趙某打電話說想租他的房子,趙某說孩子在十一學校上學,一家三口住。后來他跟趙某簽訂了租房合同,趙某給了他3個月的租金共1.5萬元。
2013年4月20日,有個男子給王先生打電話,說他們家房子被人打了隔斷正在向外出租,他當天下午就去了租給趙某的房子,發現屋內已經被打了隔斷,一名姓周的女子已經住進了其中的一個隔斷間。
王先生要求收回房子,趙某說讓王先生退租金,還說警察來了也管不了,法院傳他他也不會去。當天晚上,王先生回到了自己租給趙某的房子,將門又上了一把鎖。兩天后,王先生聽鄰居說有人正在撬他家的門鎖。
王先生說,趙某當時死活說就是他違約了,讓王先生賠償其違約金1萬元,并將之前的1.5萬元的租金退給他,王先生無奈下,為了早些拿回房子,就同意退還趙某租金并賠償他8000元。
租戶:房租押金等損失4000元
2013年8月18日,焦女士與男友郝某通過博雅興業中介在海淀區上地佳園租了房子。大約三四天后,中介就開始在屋里打隔斷,剛開始說只打一個隔斷,后來卻打了兩個隔斷。
焦女士說,房東發現房屋被打了隔斷,就和他們商量讓他們直接把房租交給他,但因為已經把租金交給了中介公司,他們沒同意。就這樣,房東開始停水,后來發展到換鎖芯、堵鎖眼,最后中介公司也沒能解決與房東的糾紛。
焦女士告訴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此后中介公司讓他們繼續交房租,他們沒有同意,中介公司就威脅他們說要是不交房租,就把他們的東西從屋里扔出去。
一次,業務員余某帶著兩個人過來看房,順便給大門換鎖,焦女士給房東打電話,房東委托了一個人過來,一起去了派出所,業務員帶來的一個男子不讓焦女士他們關門,雙方還起了沖突。
焦女士說,加上房租、押金和其他費用,她和男友損失了4000多元。
判決 構成強迫交易罪 老板判兩年
法院審理后認為,趙某結伙以暴力、威脅手段強迫他人參與或者退出特定的經營活動,其行為已經構成了強迫交易罪。鑒于被害人損失已經賠償,故法院酌情對其予以從輕處罰。
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判處趙某有期徒刑兩年,并處罰金5萬元人民幣。
法制晚報(微信ID:fzwb_52165216)記者了解到,同案犯柳某在此案中系從犯,認罪態度也較好,在另一起案件中,法院一審以強迫交易罪,判處柳某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并處罰金2萬元人民幣。
文/記者 唐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