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載,最近,涼山州金陽縣出臺了《金陽縣人民政府關于遏制婚喪事宜高額禮金和鋪張浪費之風的實施細則(試行)》文件,以10條剛性規定遏制婚喪高額禮金和鋪張浪費之風,婚嫁禮金總額不超過6萬元,婚嫁中送親接親車輛不得超過6輛,喪葬活動中親屬一方奔喪車輛不得超過5輛,包括普通群眾都得遵照執行。干部違規將追責,村民違規取消惠民政策。
報載,最近,涼山州金陽縣出臺了《金陽縣人民政府關于遏制婚喪事宜高額禮金和鋪張浪費之風的實施細則(試行)》文件,以10條剛性規定遏制婚喪高額禮金和鋪張浪費之風,婚嫁禮金總額不超過6萬元,婚嫁中送親接親車輛不得超過6輛,喪葬活動中親屬一方奔喪車輛不得超過5輛,包括普通群眾都得遵照執行。干部違規將追責,村民違規取消惠民政策。
在全國各地婚喪嫁娶攀比奢靡之風盛行的情況下,地方政府及時出手對此予以規范和引導,群眾是從心底擁護的。但要明白的是,婚喪嫁娶擺,尤其是普通百姓的婚喪嫁娶擺宴,根本而言,擺多少、標準多高,任何法律法規對此沒有限制。作為地方縣級的規章,要設置強制執行的制度,是沒有權力的,更不論設置罰則。強而為之,便有涉嫌違法施政干涉民權的嫌疑。
婚喪宴奢靡風過盛,需要扭轉,可說到底這只是一個道德范圍內的事情。地方政府通過地方規定的方式,把它上升到違規的高度,并通過制定強制罰則的方式予以強力落實,便有把道德范圍之事上升法律,行政手伸太長,過度干涉村民自由之嫌。
更關鍵的是,作為罰則,金陽縣把村民執不執行婚嫁標準規定與能不能獲得國家對村民的相關優惠政策掛鉤,一旦違反,就要取消相關優惠待遇如各種補貼等。等于說在國家或上級部門規定的基礎上,擅自增加額外條件,是一種不折不扣的行政違法,是一種行政權力越界的典型表現。
國家大力實行簡政放權、依法治國,金陽縣此次的婚喪酒席等規定,顯得尤為扎眼。期望有關方面采取必要措施及時修正,讓相關規定能夠切實起到規范民風、引導民風,但又不違反法制、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