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日,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因需要更多時間編制落實重組文件所需資料,境外債務重組支持協議截止日期將延至2016年2月14日。
2月1日,佳兆業集團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宣布,因需要更多時間編制落實重組文件所需資料,境外債務重組支持協議截止日期將延至2016年2月14日。
觀點地產新媒體查閱此前公告獲悉,1月10日晚間,佳兆業推出了境外債務“重組支持協議”,承諾根據協議所列條款在可能的情況下“盡快處理建議重組”;而各同意債權人承諾以其“支持票據”投票贊成實行重組所需的協議安排。
根據重組支持協議,佳兆業與多數初步同意的債權人須于1月31日或之前同意最終形式的重組文件,但若與多數初步同意債權人互相協定則可延遲有關日期。
當時,佳兆業原定的境外債務重組支持協議截止日期為2016年2月7日。
而本次公告提到,佳兆業目前正與顧問及督導委員會顧問合作落實重組文件,但由于編制落實重組文件所需的若干資料需要更多時間整理,因此已按照條款修訂重組支持協議,將相關時間延展至2月14日,并相應將法院必須頒令召開協議安排相關會議的期限由3月31日延展至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