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日前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措施,推進新型城鎮化滿足群眾住房需求。具體措施包括:支持利用已建成住房或新建住房開展租賃業務;推進公租房貨幣化;完善稅收優惠政策;推行統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等。
不少網民稱,住房租賃發展不足、租購失衡是當下房地產市場的一大短板,原因在于在房源、租金和中介等方面存在痛點,為此,有必要效仿發達國家,完善規則,維護秩序,凈化市場,保障房東、房客和中介的利益,如此才能激活住房租賃市場。
買不起房子可以租
有網民稱,“去庫存”是當下全國各地房地產市場的主旋律,為了賣房,不管是開發商還是地方政府,都使出了渾身解數,而在這個時候國務院會議做出部署,要求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鼓勵百姓租購并舉,是從理性出發、從現實出發的必然之選。
網民“苑廣闊”認為,要想在城市立足,先得找到一個能夠睡覺的地方。買房當然最好,但面對一套房子動輒幾十萬、幾百萬的價格,湊齊首付款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對于剛剛進城的農民工和剛畢業的大學生們來說,租房就成了一個既現實又務實的選擇。
“既然各行各業都可以租賃,為什么房子不行呢?其實租和買都是金融手段,沒有什么高低貴賤之分,買不合適了,當然要租。”網民“齊俊杰”說。
網民“王立彬”稱,在房地產迎來存量時代之際,租賃市場既是未來房地產企業轉型的藍海,也是立足國情、通過公共服務保障住房民生的當然選項。
增加供應平抑價格
網民“苑廣闊”稱,政府倡導租購并舉的住房政策,無疑是對過去租購失衡的房地產市場的一種糾偏。而要推動住房租賃市場的良性和健康發展,必須首先滿足兩個基本的前提條件:一是有房可租;二是租得起房。
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第六次人口普查數據顯示,我國89.5%的可出租房屋來自私人出租住宅,而許多發達國家和地區,機構出租房源往往能占到租賃總供給的25%至30%。我國“散兵游勇”式的出租模式加大交易成本、信息成本,不利于租賃市場的發展和規范。
有網民認為,國務院提出從“住房租賃企業”“個人自有住房”和“商業用房改建租賃住房”三方面擴大房源,有利于增加進入租賃市場的房屋的數量,豐富租房者的選擇,同時也有利于平抑租房價格,讓租房者能夠以較為合理的價格租到心儀的房子。
網民“一條財經”認為,“房源”、“租金”和“中介”是住房租賃行業的三大痛點。目前租房合同可謂五花八門,但主要是單方面保護比較嚴重,有的只保護房東利益,有的甚至只保護中介利益,推行統一的租房合同示范文本有利于解決各方利益問題。中介服務方面要建立行業規范,收費方面不要管得過死,既要規范,又鼓勵市場競爭。(記者 陳偉 整理)